附圖為漢代「伏人」玉瑗,天然鈣化。廓外四角各雕一個曲身伏下、抓緊瑗邊的人,設計獨特罕見,造型簡拙,具漢玉與別不同的風格。
不少藏玩古玉者,雖知瑗為圓形板狀體,中有大圓孔(《爾雅》所謂「好(孔)倍肉(玉)謂之瑗」),形制與環和璧稍有別,但是,仍弄不清楚古玉瑗本來的用途。我們大可以從我國新石器時代石瑗(古作「爰」)的演變過程說起。甘肅半山及江蘇邳縣大墩子遺址,皆有那時期的瑗出土,但大多以石製成,分別套左右臂(屍架)上;內蒙石羊石虎山新石器時代墓葬也有相同情形,甚至每臂各套四至五個瑗。考古學家推算,古瑗未衍化為臂飾前,很可能由原始獵人所製的「環形石斧」蛻變而成。他們為了有隨身武器對付猛獸和保護自己(那時應仍未發明弓箭),便用石琢磨成圓爰,周邊特別薄如石斧鋒口,中間穿大孔,以便套在臂上,拿下來可時刻使勁擲出,好比迴旋飛刀。
另一說法,引申自許慎《說文解字》註:「大孔璧,人君上除陛以相引。」故古瑗孔大(口徑有十五公分以上,至廿七公分者),能容兩人手,俾使皇帝上殿階,有大臣執瑗在前,君執瑗在後(可見殷商卜辭甲骨文的象形字)。這樣牽引,可防君傾跌失容,而臣賤也不敢以手親君。至於荀子指「問士以璧,召人以瑗」的功用,則在戰國時代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