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之際,電視節目《流行經典50強》正在播放劉錫明先生唱歌。
恍如隔世。
對於二十年前仍是年輕人的我們,這是一場共業。那些年,誰不是毫沒來由地討厭他?就是一本年輕人雜誌和電台主持跟他的私怨——嚴格來說也沒有怨,只是單方面的不喜歡,就借助傳媒的力量,把一個正在平步青雲的人打進地獄。而我們這些所謂讀者,就像被洗腦一樣,雜誌寫什麼就信什麼,對劉錫明先生極盡嘲笑之能事,直到把他趕離視線範圍,電視看不到他的劇,電台聽不到他的歌。
而他的消失,是漸漸地,幾乎沒人意識到,就連一鬨而散的一刻,都沒有。
後來,長大了。忘了因什麼事再聽到劉錫明先生的消息,回想以往的種種,才驚覺自己成為毀人事業的共犯,也意識到傳媒力量的可怕。
以前聽老前輩說,傳媒一支筆可以把人寫死,當時還以為只是形而上的道理,想不到原來我們已經經歷過一次,而且雙手還沾着血。
這是人生重要的一課。
不要盡信報紙雜誌所說的,尤其對一個公眾人物的評價。社會上很多事,如果是對人,其實可以抽離一點。對事尚且難客觀,何況是我們並不直接認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