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為百善先」是句俗語,由此足見「孝道」在民間居於何等地位,其影響有多巨大。而就歷代帝王之人來說,似乎同樣重視孝道─晉朝李密在他的名篇《陳情表》中有「伏惟聖朝以孝治天下」句,由此足見晉朝皇帝對於「孝道」的重視到了什麼樣的地步。
與隋朝「以孝治天下」相比,明朝對「孝道」的重視絲毫不亞於前者。比如說,在明朝,有不少異於常態的孝行,這些當事人因此而被封官進爵的不在少數。單單是明人黃瑜的《雙槐歲鈔》「孝子擢大學士」一章中就介紹了好幾個:洪武中易州淶水縣民李得成,因為「卧冰求母屍」,被舉孝廉,擔任光祿大官署丞,後官至布政使;永樂中,金吾右衛總旗張法保「刲肝及臂為湯液,以愈祖母」,被提拔為尚寶司丞;南昌武寧縣民陳仲賢則應「刲肝及股以愈其母」,事情傳播開來,召至京,被任命為鴻臚司儀署丞,並「賜冠帶,馳驛歸侍,俱旌表其門」。
縣民李得成「卧冰求母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如今很難說清楚了,因為黃瑜在文中並沒有更具體說明。但是,我們能夠想像的是,極有可能是他試圖用自己的體溫融化冰封的水面,進而找到沉落水下的母親的遺體。這樣的做法是不是合理的、有效的,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樣做因為十分另類而有可能吸引公眾的眼球,進而引起官府的注意,實現卧冰者不可告人的目的:因為「孝」而被舉薦,實現他或許通過科舉之類的方式都無法實現的個人目的:進入通向官場的快速通道,成為「治人」者的一員。
所謂「金吾右衛」乃是守衛紫禁城西部的禁衛軍,而「總旗」為明代軍隊編制之一,為五十人。由此可見,那位割取自己的肝和手臂上的肉做成「湯液」─「藥液」,為祖母治好病的張法保,原不過是軍隊中的低級軍官,但是,因為極端孝行,被提拔為朝廷掌寶璽、符牌、印章的正五品的「中層幹部」,同樣讓人慨嘆:如果不是這樣,也許張法保一輩子都無法達到這樣的高度。至於南昌武寧縣民陳仲賢的「先進事跡」和最終的結局則與張法保非常相似。
可以這麼說,無論是易州淶水縣民李得成,還是金吾右衛總旗張法保我以為他們的智商都不低。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他們都非常善於充分利用朝廷的某些特殊政策,努力實現個人目的。不過,我們同樣不該忽視的則是,朝廷實施這樣政策,玄機深深,未必為一般人所了解。所以,黃瑜在講述了這樣因為孝行而得官或者升官的三個故事後,再講的另一個故事就非常有趣了:徐州人權謹,自幼喪父,由求賢舉保知樂安縣,移母就養。九年考滿,改署丞,患眼疾,記名放回。母病,籲天求以身代。永樂壬寅,母卒,廬墓三年,朝夕哭奠,不禦酒肉,鄉人稱其孝。有司上其行,驛召至京,上曰:「能孝者必忠,忠孝之人可任輔導。」
這位名叫權謹的人的最重要的孝行是他在外為官,把母親帶在身邊照應;母親患病,希望上天讓他代替母親生病;母親去世,他住在母親墳墓旁的房子裏,早晚哭泣祭奠,不近酒肉。相對於前兩位「孝子」,權謹其實做得未必更好─更加另類,但是,因為驚動了皇帝,所以,他的結局比起前兩位來更加圓滿─最終他竟然做到了文華殿大學士:就「行政級別」來說,文華殿大學士也不過是正五品,但是,因為它的工作性質不同尋常,乃是「陪太子讀書」,日後是有機會侍奉於皇帝左右,成為其顧問的,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當然,我們這裏最需注意的還是明仁宗朱高熾的那句話:能孝者必忠。
歷代皇帝高度重視孝道的秘密也就在這裏:借助於「為子之道」推行「為臣之道」。或者說,強調為人之子應該盡孝不過是幌子,重要的是突出強調為臣之人應該對皇帝盡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