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經常有警察路檢居民,本來是正常手續,高舉雙手接受盤問甚至搜身即可,結果搞到被警察開槍擊斃;殺人者多為白人警察,死者則以黑人居多。
有人把路檢過程拍下視頻上傳,我曾看過幾個。
許多黑人平日開車和行路,身上都有佩槍,這是合法權利。尤其在一些治安惡劣的黑人區,佩槍是為着自衛;警察在區內巡邏,心情忐忑不安,盤查形跡可疑人士,在壓力下動輒拔槍示警,也是為着自衛。如果雙方都能多加小心,不要刺激對方,應該能相安無事。
但不知怎地,每次當警員拔槍,喝令停步勿動,手放在頭上時,黑人的反應偏偏相反:動來動去,手還往袋裏摸。
我心想:你又不是聽不懂英語,做這些動作,不是找死嗎?
這就跟某些黑人的教育有關。他們從小不喜歡聽指令,你不吩咐他還好,一有指示,就跟你對着幹。這種不遵命令的行為,出於自然,不顧後果。小時候在家不聽父母,沒什麼大不了,頂多討一頓打,但在當前緊張的警民氣氛下,往往賠上了命。
在路檢起衝突的個案中幾乎沒有華人出事,這是因華人較聽話和怕事,執法者拿着槍大聲呼喊,還不高舉雙手以示清白?好漢不吃眼前虧嘛!
這是民族行為學的問題,要解決黑白誤解,應該對白人警察進行另一種教育:對待黑人,就如對待一個不知好歹的孩子一樣,多一份忍耐寬容,黑人的命也是命,執法之外,還有人情,硬邦邦地依法開槍,對誰都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