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一條從前經常經過的小街時,發現有家新開張的風味小吃店,門楣的招牌以海灘為淡淡的背景,上書「花甲」二字。
在我以往的常識中,「花甲」是人到六十的俗稱。按天干地支循序錯落組合,十天干與十二地支的最小公倍數是六十,天干起始之甲,與地支起始之子,每六十年碰一回面,稱為一個甲子,亦稱花甲。
進店一看,呈現出的卻是各式各樣的花蛤,這才明白,原來這是一家專賣貝殼類海鮮的小吃店。
恕我孤陋寡聞,將花蛤稱為花甲,還是第一次聽說。海蛤的種類很多,花色各異,名稱也五花八門。同是沿海,東南西北各有各的叫法,即使按學名將它們統稱為貝,也弄不清究竟有多少種類。但從史籍記載來看,蛤蜊這一名稱,在古代很早就有了。南朝齊文學家王融,年少時去拜見王僧佑,碰上沈昭略也在那裏。沈昭略與王僧佑性情相投,均屬不事公卿的狷介之士。沈昭略不認識王融,就問這個小傢伙是誰。王融忿忿不平地說,我乃東出扶桑西入大海的太陽,光耀天下,誰人不知,您怎麼會有此一問?沈昭略答,沒聽說過這些事,還是吃蛤蜊吧。這段軼聞傳開來,後人遂以「且食蛤蜊」代指姑置不問。
我老家靠近渤海,鄉親們把蛤蜊叫作嘎嘍(變音),或叫蜆子。蜆子的叫法,並非我家鄉一地獨有,也不是現代才有的。據清朝李調元在《南越筆記》中記載:「粵人謠雲:『南風起,落蜆子,生於霧,成於水,北風瘦,南風肥,厚至丈,取不稀。』」這說明,蜆子在東南沿海多的是,不稀奇。這玩意個頭不大,煮熟了鮮得很,是常見的海味,比起扇貝、牡蠣、北極貝等高檔一些的貝類,屬於大眾美食。
小時候,每逢農閒季節,當海水靠潮(落潮)時,我們這些小孩子,就會帶上簡易工具和網兜,跟大人去趕海挖蜆子。挖蜆子的工具,是網狀的鏟子。脫掉鞋子,挽起褲腳,走進淺海裏,在泥沙中推上一陣再撈起來,就會有蜆子落網。還有人不用鏟網,腰上繫着裝蜆子的網兜,走到齊腰深的海水裏,僅憑腳趾撚轉的功夫,就能踩到蜆子,然後用大腳趾和二腳趾夾起來,用手接住,放進網兜裏。那時渤海灣的蜆子多的是,半天下來,少則三五斤,多則十餘斤。不知是海水污染的後果,還是填海造地的緣故,於今,除非專事海底撈的漁民,普通人家很難在淺海裏挖到蜆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