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期,有老師問:「怎樣才能得到快樂?」那時候,是處於「小孩扮大人」的青春期,想法成熟得彷彿頭上長了光環:「我覺得快樂有兩種:一種是即時的開心,在家玩遊戲機,在遊樂場跑跑跳跳,跟朋友大吃大喝,毫無顧慮地發出笑聲;另一種是經過努力,做出一番大事,為世界貢獻一點點,才感到的快樂。我喜歡後一種,我希望每一次的快樂,都有汗水在裏面。」
那時,老師回應:「第一種叫快感,第二種叫滿足。兩種都是快樂,兩種我們都需要。不要因為追求滿足,而忽略了快感,我們每日都要快樂地生活下去。」
老師那句話,當時我是不懂的。但長大後回想,她可能覺得,我不是一個快樂的孩子吧,想我笑容多一點。不過,隨着經歷和際遇,我漸漸明白,人要有放鬆的時候,才能有力量做充滿汗水的事。
前幾天頒發今年的傑出青年獎,其中一位建築界的葉頌文先生是我的小學同學。記得當年他很頑皮(頑皮不是壞學生啊,就是一整天充滿「快感」,口多一點,讀書仍然有一定好成績),今天他有一份滿足的快樂,得來不易,衷心恭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