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藝術教育活動,主要分為兩大類型:直接將演出送到學校;為學生提供以藝術手法為切入方式的教育。前者其實在香港已有頗長歷史。
例如三十多年前,當時市政局成立的藝團,包括香港話劇團、香港舞蹈團等,已經到學校進行小型巡迴演出。不過,近年根據不少退休戲劇界人士所述的歷史,當年該類學校演出,主要目的是讓藝團平常沒有工作任務在身的演員,可以如常地「消耗」工時而已。因此,該類演出是否確實配合學校的需要,以至是否適合學生的品味?現時實在難以探究。
漸漸下來,政府有關當局和藝術界,都發現純粹到學校表演,不一定是最有效的藝術教育方法。為此,在公帑資助和在藝術業界自行努力之下,一些小型藝團便到校為學生推行小班的藝術工作坊。一般而言,該等工作坊就是以藝術為媒介,讓學生在生動有趣的藝術創作和參與過程中,理解及提升其本身的學習領域。簡單來說,藝術不單屬於美學範疇,而是成為教育工具。
不過,藝術教育其實更考量導師或表演者的傳達能力,以至於學生的參與興趣。近日我曾到某學校觀察一節藝術教育課堂,參與的高中學生較為反叛,過程中只是嬉哈玩耍,不太積極參與導師提供的練習,更莫論深究該等練習背後的用意與啟示。
我發現導師有些力不從心。然而,這時我想到孔子在《論語》所說「有教無類」,即使學生如何不濟,老師們都不應氣餒,更要想方法教導每一個學生,從而達到教育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