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美國聯儲局周四一份報告指出,該局要求限制華爾街商人銀行持有自己實體商品和從事其他商人銀行業務的能力,以避過金融系統的潛在風險。
防範金融系統潛在風險
聯儲局連同其他兩個監管機構表示,美國國會議員應收回在1999年向高盛和摩根士丹利發出的批文,不再容許它們從事一些其他銀行不能操作的活動,例如儲存和運輸實體商品等。聯儲局理事Daniel Taullo曾表示不贊同銀行持有商品,故局方今次的立場其實在預期之內。然而,聯儲局反對高盛等經營商人銀行業務,則令人感到意外。商人銀行在非金融業務方面取得直接的控制性股權。
這個報告是根據多德法案(即華爾街改革法案)的要求而制訂,法案規定聯儲局、聯邦存款保險機構和美國貨幣監理局向國會報告有關哪一種銀行活動會為金融體系帶來風險。
聯儲局表示,現行法律容許商品投資提出安全與實則的關注,以及有關競爭的問題。
大摩去年賣實體石油業務
由於受到公眾和政治的壓力,銀行在原材料市場的角色被質疑;因此,多家華爾街公司在近年已減少了最高風險部分的商品業務。
摩根士丹利在去年十一月完成了出售旗下實體石油業務予商品交易公司Castleton Commodities。2014年,該行亦出售旗下石油儲存業務TransMontaigne的控制性股權給予NGL Energy Partners。
2014年12月,高盛亦出售具爭議性的Metro金屬存倉部門予瑞士私募基金集團Reuben Brothers。
聯儲局亦建議國會收回銀行在非金融公司內進行投資的權利,這將會令銀行因為營運一個投資組合的公司而承擔法律責任。透過其Norwest Equity Partners和Norwest Venutre Partners部門進行商人銀行投資活動的富國銀行,曾在2014年致函聯儲局表示,其在商人銀行的多元化投資組合,可以透過取得吸引的經風險調節後回報,而增加該行的安全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