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可無,或無可無不可,都被視為不上進的表現。如果事事不堅持,人家會當你傻瓜,將會吃大虧。
吃虧原是佔便宜,這個道理不容易領悟。
如果賣東西,你不開價,只說隨便你付多少錢都可以,不給也不妨。有多少人會憑良心給你一個公道錢?
於是我開天殺價,你落地還錢,大家堅持己見,一副不達目的誓不干休的架勢。所謂談判,就是展示實力之餘的言語之爭,務求以最低代價達最大實利,背後立場鮮明,寸步不退,枱面好話說盡,軟中帶硬,不戰而屈人之兵。
試想:人人都以這樣態度相爭,謀取自己最大利益。忠厚善良的人,根本沒有生存的餘地。
連在路邊攤買個西瓜,都要學懂精明狡詐,我們為什麼還教導自己孩子做個誠實溫良的人?他們今後怎樣生存?
幾十年來,活在森林定律之下,實在很無助。一直學不會那種察言辨色,見人講人話的職場心態,注定做個失敗者。
原來我天生不擅長爭利,或者說:每次爭利時,內心有罪惡感。
年輕時進過幾個極不適合自己性格的行業,那些拚搏相爭,那些賣花讚花香,那些兩面三刀,惟利是圖的行當;那時沒有自知之明,扭曲自己性格去遷就,難怪做得那麼痛苦。
世上沒有君子國,不爭,惟有凡事甘於被騙;可有可無,安於一切遭遇,做個不合時宜的快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