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一位八旬老友今年父親節前遇到了傷心事。他身為中學出納的養女涉嫌貪污百萬公款,正接受檢察機關調查。
這是老翁在兒女問題上此生經歷的第二次打擊了。三十年前的父親節,他名校本科畢業的兒子因考研失利自殺,女兒是當時為安慰悲痛欲絕的妻子領養的。多年來老兩口為女兒付出良多。儘管她學業不如早逝的哥哥優秀,他們供養她讀完大學,在競爭極為激烈的情況下,靠老面子為她在事業單位找到收入穩定的鐵飯碗。她與家境貧寒的男友結婚時,又是他們拿出老本給買房、買車。幾年前外孫出生,其樂融融。沒想到他臨老還要面對這樣的挫折,情何以堪。
知情者說當年他的公子不幸自殺,部分原因是老人望子成龍,要求過分嚴苛。對後來領養的女兒他卻走了另一個極端,極為寵溺,毫無要求,養成了她無節制網購,追求奢侈品的高消費生活方式,以致入不敷出,侵吞公款。若果真如此,「窮養兒,富養女」的說法就值得商榷了。
其實,兒女作出抉擇時都是成年人,社會上的誘惑又那麼多,很難完全歸咎於父親的教養。但根據中國傳統的親子關係模式,老父依舊得為成年孩子埋單,一面老淚縱橫,一面舉債賠償,以期女兒獲得從寬處理。真是還不清的兒女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