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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歧視亞裔 美調查哈佛

時間:2017-11-23 03:16:08來源:大公網

  圖:哈佛大學錄取新生有種族人數比例,且每年變化不大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綜合美國《華爾街日報》、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美國司法部對哈佛大學在招生工作中使用種族考量的做法展開調查,認定哈佛做法不符合聯邦法律規定,並指責校方不配合調查。如果哈佛下月之前未能提交招生政策相關文件,司法部可能會提起訴訟。

  《華爾街日報》見到的文件顯示,司法部在一封致哈佛大學律師、落款日期為11月17日的信函中表示,正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條對哈佛大學進行調查,該法案禁止接受聯邦資助的機構進行基於種族、膚色和原國籍的歧視,違反者可被切斷聯邦資助。信函還稱,哈佛未能在11月2日最後期限之前提供招生政策相關文件,哈佛的律師是在試圖幫助該校「逃避法律義務」。

  司法部民權部門代理助理檢察官戈雷發出的另一封同樣落款11月17日的信函稱,如果哈佛在新的最後期限、即12月1日之前仍未提交上述文件,司法部可能會提起訴訟,以強制其遵守規定。

  哈佛目前對此未有回應,美司法部發言人奧馬利也未就調查相關細節置評,僅稱司法部「嚴肅對待任何可能違反個人民事和憲法權利的行為」。

  限制種族比例 哈佛屢遭訴訟

  美司法部方面說,這次的調查可追溯至2015年,64個美國亞裔組織聯合提起訴訟,指控哈佛以歧視性招生政策對待美國亞裔學生,入學審核程序對優秀的亞裔學生不公平。控告稱,因為哈佛在招生時限制各種族人數比例,無形間提高了亞裔學生入校門檻,對優秀的亞裔學生不公平。

  2014年,美國非營利的「爭取公平入學學生組織」也曾提起類似訴訟,指控哈佛無視申請率和生源質量的變化,錄取過程是一個不合法的配額制度,故意歧視亞裔美國人。

  司法部表示,兩起訴訟的被告雖是哈佛大學,但原告的最終目標是致力於保護所有美國人免遭任何形式的非法種族歧視,爭取全民平等權利。

  利用平權運動「逆向歧視」

  上述這種考慮種族配比的錄取制度,源於美國1960年代開始的平權運動。當時,美國為了保證各個種族享有平等權利推出了平權法案,要求公共機構扶持少數族裔,保證不同種族的錄用比例。因為當時的美國社會對黑人和拉丁裔存在嚴重歧視,如果沒有上述保證,他們很難在教育、就業等方面得到應有權利。

  但如今美國法制已很健全,有了單獨的反歧視法律,所謂平權法案反而可能造成「逆向歧視」。作為美國各族裔中平均學習水平最高的群體,亞裔就成了這種「平權」最大的受害者。

  錄取新生時採用種族配給政策的並非哈佛一所大學。普林斯頓、耶魯等多所頂尖學府錄取時都有類似比例,亞裔約佔四成,拉丁裔約佔一成,且每年變化都不大。

  美國最高法院去年曾裁定,種族因素可以成為大學招生時考慮的因素之一,但今年年初上任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則有意對各校在考慮種族因素時可能存在的歧視進行調查。分析認為,美司法部與哈佛的此次「爭鬥」,可能是在為特朗普政府針對「平權法案」的挑戰製造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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