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何為大陪審團?
A:大陪審團由16至23名陪審員組成,而不是一般陪審團的12人,因此稱為「大陪審團」。大陪審團享有調查權,包括可發出傳票,以及要求有關方提供資料。
Q:大陪審團有何特別?
A:大陪審團不決定某人是否有罪,而是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大陪審團嚴格保密,除媒體無權報道外,被調查者本人也不准在場,避免受到干擾。
Q:如何選出陪審員?
A:法庭從駕駛執照名單或選民登記名單中隨機挑選並傳喚當地普通公民到庭,然後再由法官、辯護律師和檢控官從中篩選。
Q:為何出動大陪審團值得關注?
A:檢察官通常使用大陪審團作為重要的調查工具,對相關的證人發出傳票。證人在作證時不得有律師陪同,有可能會被檢方盤問數小時,陪審員在法庭有權向證人發問。
Q:特朗普有可能收到大陪審團的傳票嗎?
A:歷史上有先例。尼克松當年就因為「水門」事件辭職前被大陪審團傳召,克林頓曾因為性醜聞向大陪審團作證。
Q:大陪審團下決定要多久?
A:程序相當緩慢,數月至數年不等。
Q:大陪審團如何下決定提起公訴?
A:依靠絕對多數票,毋須一致贊成。即使大陪審團決定不提起公訴,檢方如果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仍然可以把被告告上法庭。
來源:BBC、《衛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