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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期即供利弊(上)/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 王美鳳

時間:2016-07-18 03:15:45來源:大公網

  圖:業內認為,建期付款亦是方便買家有充裕時間調配資金完成交易的方法之一

  新盤付款方法大致上可分為建期和即供兩大類別,建築期付款方法(Stage Payment Plan)一般適用於未落成之樓花盤,買家無需即時支付樓價全數,只需支付指定臨時訂及大訂(多為樓價的10%至15%),便可待樓宇落成時才支付樓價尾數完成交易。另一款是即供付款方法(Cash Payment Plan),買家支付訂金後,需於指定限期內(一般是90天至180天)支付樓價尾數完成交易。

  避免換樓客同時供兩樓

  新盤建期付款方法特點在於特長交易期,自從預售樓花期延至30個月,不少新盤樓花期長逾一年至逾兩年不等,坊間有所謂「一成訂金睇到尾」,即是買家只要拿得出少少訂金便可先入市,方便視乎樓市發展部署投資決定。建期方法有其高度彈性的優勢,由於樓花未可入住,換樓客需繼續住於原有居所,那麼,租轉買的用家選用建期,可避免在樓花期內同時負擔租金及新居供樓金額,換樓客亦無需同時供付兩層樓。

  相反如果換樓客選用即供方法,在供付原有居所的同時,亦申請另一樓花單位上會,除了需負擔兩項供樓開支,銀行會視樓花單位為第二套房按揭,兩單位之供款佔入息比率上限即由50%降至40%,再要通過利息加三厘之壓力測試,那麼買家上會困難度便大幅增加了。

  再者,即使買家購買樓花單位作將來換樓自用,但礙於買家仍居住於原有居所,難以確定買入之樓花單位是自用或投資,買家或需向銀行詳加解說才可獲接納以自用物業計算按揭成數。

  而對於投資者來說,樓花期內未可出租單位,故未有租金回報可言,如待現樓階段才上會,便可以租金抵銷按息支出。除了上述,建期付款方法亦方便買家有充裕時間調配資金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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