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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一國兩制」在底線之上運行/周八駿

時間:2017-07-13 03:15:46來源:大公網

  「一國兩制」如何行穩致遠?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二十周年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說:「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一國兩制」只要在這一底線之上運行,就能夠行穩致遠。

  香港社會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持有不同理解,過去有,現在有,今後還會有。但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觸碰,過去有,現在還有,今後應當力爭沒有。

  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持有不同理解,屬於「求大同,存大異」。但是,「大異」再大也不能觸碰,更不能逾越底線。

  維護基本法的法律保障

  習主席指出:「『一國兩制』的提出首先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國家統一。在中英談判時期,我們旗幟鮮明提出主權問題不容討論。」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中國政府是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而不是收回香港主權。因此,「本土自決」和「港獨」絕不能允許。

  習主席指出:「作為直轄於中央政府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從回歸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中央政府依照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香港實行管治,與之相應的特別行政區制度和體制得以確立。」這句話與上一句話聯繫起來是指: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前,香港的主權和治權是分離的;從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開始,香港的主權和治權得到了統一,都屬於中國。因此,絕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挑戰中央權力。

  迄今,香港特別行政區尚未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但是,這不意味着「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是被允許的。習主席指出:「回歸完成了香港憲制秩序的巨大轉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體現,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法律淵源。」若干外國的法律保護它們的政治力量對中國進行滲透破壞活動,但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沒有那樣的法律。《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尚未落實,使香港本地法律未出現禁止「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活動」的漏洞,但不等於那一類活動被允許。

  何謂「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首先,要準確理解《基本法》性質。習主席說:「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規定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法律化、制度化,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提供了法律保障。」在香港,不少人已習慣稱《基本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小憲法」,在法理上是不妥的。

  作為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不可能有自己的「小憲法」,而是同中國的其他地方行政區域一樣,必須遵守國家憲法。《基本法》權威不可挑戰,是因為它和憲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對於《基本法》的具體條款要做具體分析和對待,關於中央和特區關係的,關於特區基本制度的,不能挑戰和破壞;關於特區各項具體政策的,譬如,關於「量入為出」、財政平衡條文的涵義,允許有不同理解。

  今後,「一國兩制」應當在底線之上運行,這是符合香港和國家共同利益的意願。但是,任何具政治常識者都明白,「應當」不等於「必定」。

  三種可能觸碰底線的行為

  在可預見的未來,大致有三種可能觸碰底線的行為。一種是「本土激進分離勢力」繼續推動「本土自決」和「港獨」。他們的活動分兩類,一類需要事先取得特區有關當局批准,一類以結社、集會和言論自由為名展開。對於前一類活動,特區政府已採取相關法律行動,例如,對待公然主張「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其註冊不予批准,其原定六月三十日晚在尖沙咀鐘樓舉行「悼念香港淪陷二十年晚會」被警方禁止。對於後一類活動,例如,主張「本土自決」和「港獨」的團體在校園派發宣傳品,舉辦論壇和講座,香港社會必須形成抵制和遏止的輿論。

  另一種是對觸碰底線的活動採取姑息甚至縱容的態度。有些人自己不發表支持「本土自決」和「港獨」的言論,有的甚至應景式地表態反對「本土自決」和「港獨」,卻對「本土自決」和「港獨」言行聽之任之。中國有句成語:姑息養奸。這是一種間接觸碰底線的活動。

  第三種是外部勢力與香港「拒中抗共」勢力相互勾連,利用特定形勢發起類似「佔中」或「旺角暴亂」事件。全球經濟金融政治格局空前全面深刻調整愈益深化,若干國家將繼續利用香港來牽制或遏制中國。香港政制發展和《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仍是兩大政治爭拗議題。未來將會有一些反對派人士轉變立場和態度,但是,反對派政治團體將繼續存在。

  「風」在、「草」在,就會有「風吹草動」。未來有觸碰底線的可能,因此必須堅守底線。   資深評論員、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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