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昨日(17日)向全港公營中小學及直資學校發出通函,公布有關「優質教育基金電子學習撥款計劃——提供流動電腦裝置及上網支援」的詳情,有關計劃涉款約15億元,預料有31萬名學生受惠。
教育局指,今次計劃為期3年,參加的學校可申請撥款購買流動電腦裝置,供有經濟需要的學生借用,每名學生資助上限4700元。
此外,計劃亦為因居住環境限制而未能獲得合適上網服務的學生提供上網支援。學校可為合資格學生申請額外撥款,購置可攜式WiFi路由器和流動數據卡讓他們借用,每名學生資助上限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