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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藐視法庭案 再多四人認罪

時間:2017-07-11 03:15:1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佔旺」藐視法庭案繼黃之鋒、岑敖暉等七人於上周認罪後,昨日再有四人在高等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稱,四人在事件中沒使用暴力,只是誤解禁制令內容,無意挑戰法庭;他們也不是事件策劃者,參與程度低,只是「最低層的工廠工人」,四人向法庭就事件致歉。法官將判刑押後至案件審訊後再處理。

  四名於昨日認罪的被告,分別為張啟昕(31歲),報稱任職社區發展主任;馬寶鈞(23歲),報稱任職地產代理;楊浩華(32歲),報稱任職保安員;黃麗蘊(21歲)。

  代表四人的資深大狀麥高義求情時稱,張啟昕擁有碩士學歷,現時月入2.5萬元,致力於環保和政策發展工作。馬寶鈞教育程度不高,月入5800元,案發當日無意抗拒禁制令,嘗試離開禁制令範圍,但被警察拘捕。馬不熟悉政治,當日是臨時加入的示威者。楊浩華是家庭經濟支柱。案發時只有19歲的黃麗蘊,曾舉高雙手以示投降。

  麥高義稱,四人選擇承認責任,是對法庭尊重及顯示悔意。事發過程中,四人無使用暴力、角色被動,因未能分辨行為是挑戰法庭或挑戰政府,被捕時未有激烈反抗。他們懇請法官判以罰款處理,若無可避免要判囚,也希望法官判以短期或緩刑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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