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葉漢亮報道:本港歌手關淑怡於本年三月在愉景灣酒店內,推撞酒店男職員胸口,被控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關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2000元,另一項刑事恐嚇罪則獲撤銷起訴。關求情稱,她與兒子長期於涉案酒店居住,花費近170萬元,惟案發時因被酒店通知其住宿安排有變,關在焦慮下犯案。
報稱無業的關淑怡(50歲),被控於今年3月16日在大嶼山的香港愉景灣酒店內襲擊男子陳尚志,及威脅陳會使其人身受到傷害,意圖使他受驚。辯方求情稱關淑怡在港是個知名的歌手,獨自撫養一個兒子。自2015年已入住涉案酒店,為該酒店長期住客,在酒店花費近170萬元。不過關突然被告知酒店對其住宿安排有變,關因擔心自己和兒子無法繼續居住,在焦慮下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