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查資料,多位議員當日宣誓時也有「加料」或使用道具,例如黃碧雲、鄺俊宇、朱凱迪、邵家臻、羅冠聰、鄭松泰都在誓詞前後加口號。根據釋法內容,相關議員的宣誓有可能不符合宣誓的形式或實質要求。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因應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內容,多位非建制議員在所謂宣誓時的言行,應屬「拒絕」宣誓行為。
因為司法訴訟包括原訟、上訴及終審需時,由行政提起訴訟則更容易被批評行政干預立法。所以他建議立法會主席可按基本法79(1),果斷及主動引用人大常委會釋法準則,裁定任何在所謂宣誓時言行已構成「拒絕」行為的「議員」,因按有關釋法已「無力履行職務」而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謝偉俊形容,這種做法的效果「快、靚、正」,而立法會事務應該由立法會內部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