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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東港西:建制議員心痛警員 望特首考慮特赦

時間:2017-03-02 17:31:27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3月2日訊 因為佔領行動期間備受重大壓力,加上挑釁而不當對待被捕人士嘅七位警員早前被法庭判囚兩年,而家正在上訴當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Ann姐)尋日就喺立法會提口頭質詢話,有意見指出,有唔少參與佔領運動嘅年輕人係為咗追求理想而誤墮法網,亦有小部分執法人員因為被挑釁而被定罪,問政府會唔會考慮按《基本法》授權行政長官嘅權力,考慮特赦或者減免部分人嘅刑罰。

  除咗Ann姐,民建聯主席李慧琼(Starry)、同屬民建聯嘅葛珮帆(EQ)同經民聯嘅梁美芬(Pricilla)等建制派議員都有發言希望政府考慮特赦,為相關人士求情。

  不過,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就解釋,行政長官嘅特赦權力同特赦方式自回歸後有所改變,同以前港督按英皇制誥嘅特赦唔同。現時行政長官分別以三種唔同方法,分別係按「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的建議作出減刑的決定、由醫生認為囚犯身體條件因為唔同因素不宜收監、或者在囚人士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請獲得接納。

  黎棟國話,行政長官會就每宗個案獨立作出審慎詳細考慮,另外,七名警員而家已經全部上訴,喺所有司法程序未完結之前,政府唔會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行政長官亦唔會行使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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