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為了保障經濟有困難的市民,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無法尋求公義。可是司法覆核和法援制度有否被濫用呢?它們是否成為了政黨的政治工具呢?這是不少議員和市民經常提出的問題。
立法會早前再度討論這個問題時,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於會上稱,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獲批機率不高,可見法庭審查嚴謹,不應該貿然說機制被濫用。郭榮鏗的黨友楊岳橋就聲稱,現時法援機制是持之有效的機制,是有人在小題大作。
根據民政事務局回覆議員相關質詢時指出,法援署於2013年接獲432宗涉及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當中批出119宗;2014年接獲266宗,批出74宗;而去年則接獲500宗,批出107宗,從這些數字可見,有關當局的確是有嚴格把關的。不過,法援署把關嚴謹,便等於法援沒有被濫用?這似乎是兩碼事。
綜觀近年一些獲批法援的司法覆核案,都充滿着濃厚的政治色彩,包括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外傭居港權案,以及早前由高等法院決定擱置的教育大學二年級生反對政府將大埔五幅綠化帶地皮改劃為住宅用途而提交申請的司法覆核案件等。
「碰巧」的是,這幾宗案件的代表律師團都涉及有「大狀黨」之稱的公民黨成員…….咁大家明唔明,為何該黨議員會急急否認司法覆核機制被濫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