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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覆核「一地兩檢」成功率「近乎零」

時間:2017-07-29 03:15:11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記者許嘉信、朱晉科報道:特區政府早前公布,會以「三步走」方式落實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方案。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需要作出決定,批准及確認香港和內地就「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可令方案日後被司法覆核挑戰的成功率「近乎零」。律政司表示,基本法第118條和第119條,有關特區政府需要促進各行業發展的條文,能夠反映「一地兩檢」的政策原意。

  反對派早前聲稱,不排除透過提出司法覆核,挑戰「一地兩檢」安排。本身是大律師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左圖)坦言,「基本法無一條條文話唔畀兩地政府合作」,加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會就「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作出決定,令政府有足夠法律基礎落實「一地兩檢」,坦言被司法覆核挑戰成功的機會「近乎零」。

  高鐵西九龍總站將會以租賃形式,劃出「內地口岸區」予內地管理,並執行內地法律,外界關注市民會否因而誤墮法網。梁美芬建議,特區政府和內地當局應提高透明度,日後可考慮公開進入「內地口岸區」執法的內地人員的員工守則,讓市民知悉他們的職責及執法準則,相信可以令公眾「安心啲」。

  在憲制法律上「行得通」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雖然香港特區有權將西九龍總站的部分地方租予內地,但如果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授權,有兩點是特區無權在「內地口岸區」做,一是將口岸區的管轄權交給內地;二是同時保留一些香港民事法律繼續在口岸區適用,因此兩地政府簽署的合作安排,需要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引用基本法第20條作出決定,並批准實施。他認為,為了香港的經濟和市民的便利,基本法第20條值得引用。

  湯家驊又說,「一地兩檢」在憲制上、法律上「行得通」,政府要面對的是政治和信任問題。他指,反對派稱「一地兩檢」是「割地」屬情緒化反應,港人雖然要對維護基本法保持最高警覺性,但希望不要「物極必反」,做一些事迫使中央收窄「一國兩制」。

  另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早前表示,除了基本法第20條外,基本法第118條和第119條,有關特區政府需要促進各行業發展的條文,同樣是「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律政司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在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目的是發揮高鐵的運輸、社會和經濟效益,符合「一國兩制」,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政策原意,而基本法第118條和第119條亦體現這政策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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