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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及特區政府合辦2017 CEPA宣講會

時間:2017-09-27 18:36:15來源:大公網

  大公網9月27日訊(記者 李永青)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今日(九月二十七日)合辦2017《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宣講會,向業界介紹於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投資協議》及《經濟技術合作協議》。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周年的慶祝活動之一,宣講會同時回顧了CEPA過去在促進內地與香港的經貿關係的發展,以及CEPA措施在不同領域的落實情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容偉雄和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出席宣講會並致辭。宣講會上,約30位中央部委及特區政府的代表向香港工商界介紹CEPA的內容、落實安排、申請優惠措施的條件和程序,並即場解答業界的提問。三位分別從事服務業和製造業的本地業界代表分享了他們利用CEPA的優惠措施把香港的優質服務和產品引入內地市場的成功經驗。 

      宣講會包含專題討論環節,涉及金融(銀行、保險及證券)、會計、創新科技合作、檢驗分析與貨物檢驗(包括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旅遊、製造業、視聽(電影)、文化與娛樂、法律和爭議解決合作、建築及工程、醫療(包括中醫藥)、知識產權及商標,以及會議展覽。 

      內地與香港自二三年簽署CEPA後,至今已在CEPA框架下簽署共十份補充協議和四分子協議,包括新簽訂的《投資協議》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國家「十三五」規劃提出要加大內地對香港開放的力度,推動CEPA升級。兩份新協議令CEPA成為一份更全面的現代化自由貿易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以及經濟技術合作四個重要支柱。《投資協議》由二○一八年一月一日起實施,而《經濟技術合作協議》則在簽署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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