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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篡改攝影作品 林志穎被訴侵權

時間:2017-08-22 03:16:06來源:大公網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因認為台灣藝人林志穎在其微博中所使用的圖片係篡改《中華男兒》攝影作品,其行為構成侵權,該作品作者朱慶福將林志穎、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索賠經濟損失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1日發布消息稱,此案已被該院受理,並將於近期審理。

原作者索賠100萬元

  原告朱慶福訴稱,他1992年拍攝完成的攝影作品《中華男兒》展現了中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該作品於1997年香港回歸時,獲得第十八屆全國攝影藝術展金獎。

  朱慶福還訴稱,2013年8月25日,林志穎在其新浪微博中為了慶祝粉絲量達到2100萬,發布了一條圖文微博,微博圖片篡改了朱慶福的作品《中華男兒》,林志穎將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戰士的頭像換成了他自己的頭像,對作品進行了裁剪並配上誤導性文字。

  朱慶福認為,林志穎的行為致使該作品表達的創作思想遭到嚴重曲解,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林志穎和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林志穎和北京新浪互聯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萬元,三被告承擔原告支付的合理開支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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