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獲悉,該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再推便民服務新舉措—福建省內居民赴台旅遊再次簽註實現立等可取,全流程辦理只需要2分鐘。
為進一步滿足民眾辦證需求,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福州在前期推出赴港澳旅遊再次簽註自助辦理立等可取的基礎上,又試點推出赴台旅遊再次簽註自助辦理立等可取業務。
據了解,福建省內居民(不含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只需持有效卡式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即可在自助辦證機上辦理赴台旅遊再次簽註,即辦即拿、立等可取,無需返回戶籍地辦理。
過去,持電子往來台灣通行證辦理再次旅遊簽註需要6個工作日的時間,現在全流程辦理只需要2分鐘左右的時間。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