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上月台北賞櫻團遊覽車車禍造成33人死亡\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據新華社台北報道:針對上月賞櫻團遊覽車翻覆事故,台灣士林地檢署10日召開記者會。調查結果顯示,該遊覽車司機(已罹難)曾連續工作24天,且在事發時有超速行為。
這起車禍發生在2月13日晚約9時,由台北蝶戀花旅行社組織的武陵農場賞櫻團在返程途中不幸翻覆,造成33人死亡,是台灣近30多年最嚴重車禍。
士林地檢署稱,依據該遊覽車最後行進軌跡圖及後車行車記錄器影像等資料分析比對,顯示該遊覽車於當日晚8時57分左右駛出南港隧道時時速為84公里,接近事故發生地及撞擊時,時速分別達98公里和79公里。而該路段前後裝設有4處限速標誌,限速為時速50公里和40公里。
有關遊覽車機件結構等問題,經鑒定,輪胎深度尚未磨損至胎面磨耗指示點、剎車系統測試正常,車身長、寬、高符合法規規定。今年1月5日該車最近一次驗車,近3次驗車紀錄均合格。
至於康姓司機出勤情況,調查發現他在去年8月、12月每月都出車28天,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期間最高連續出勤天數達24天,違反相關休假規定。
士林地檢署表示,除了改善道路安全性設計與設施、強化車輛行駛性能外,對於大眾運輸駕駛人的體適能、身心及生活適度管理,也是保障公路安全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