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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旺暴被告重判/關 昭

時間:2017-08-08 03:15:48來源:大公網

  本港法院真係好唔得閒,昨日先後有三宗與旺角暴亂、立會搞事的案件在區域法院進行審訊,反對派議員和激進搞事分子的所作所為不僅破壞社會和議會秩序,更加重了本港司法工作和公帑的負擔。

  昨日的三宗案子,首宗是去年大年初一旺角深夜暴亂,男子羅浩彥、連潤發參與暴動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獄三年;另一被告十九歲楊子軒,法官念其年輕,判入教導所。

  案情透露,案中被告當晚手持磚頭、玻璃樽,在人群最前面帶頭衝擊,四處火光熊熊,警隊忙於招架。此情此景,市民是記憶猶新、餘悸未除,且至今仍難相信這會是法治之區的港人社會所發生的事。

  而令人關注或慨嘆的是,案中各被告,對當晚為何會參與暴亂和作出傷害性行動,似乎都只是一片迷惘,或只是含含糊糊的說出一些所謂理由。其他一些已經審訊的旺暴案被告也大多如此,不知何故、不為什麼,就是撿起了地磚和玻璃樽朝警察扔過去,更沒有想到過法律後果。

  這些曾被《蘋果日報》吹捧為「街頭英雄」的青年,其實只是一群「烏合之眾」而已,他們可能是基於工作、學業或生活上的其他不滿而被煽起情緒,參與行動。但法律是不講人情的,一時衝動並不是脫罪理由,入獄或教導所是必然的下場,希望他們能吸取教訓、不要再幹違法的蠢事。

  但另一案的被告梁天琦等人則不同,他們是這場暴亂的帶頭人,是有意識和有計劃地發起暴亂的,包括有人一早已自製武器。梁天琦更在其後的參選活動中更公開提出分裂和「港獨」主張。昨日梁天琦被加控襲警罪,他必須要為暴亂承擔更大的罪責。

  至於第三宗案子,「長毛」梁國雄在議事堂中強搶官員文件,市民可能連多看幾眼或罵上幾句的興趣都沒有了。「長毛」已被DQ,官員和市民都可以清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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