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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一國兩制」的兩條紅線

時間:2017-06-13 03:15:47來源:大公網

  「港人治港」必須是愛國者治港,「高度自治」不能對抗中央。這是不久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講話,明確提出的兩條紅線。這是中央對一切衝擊「一國」底線言行的強硬回擊,宣示了維護國家主權及全面管治權的國家意志和決心,表達了中央對分裂國家言行絕不留情、絕不妥協、絕不讓步的堅定立場。

  張德江這次講話之所以特別強調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是因為近年來香港有部分人鼓吹「自決」甚至「港獨」,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權力的做法,已經成為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最大障礙。因此,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不能只是停留在政策原則宣示的層面,而必須有組織保證和法律保障,要健全基本法實施的監督和保障機制,這樣才能確保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執行,基本法有關中央管治權的規定才能落到實處。

  張德江在講話中追溯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初衷和歷史,說明基本法是中央與香港之間在制度和政策上的「最大公約數」,也是未來香港管治需要嚴格遵循的憲制基礎。中央反對任何輕易更改或破壞「最大公約數」的行為,對「港獨」繼續執行零容忍立場,不允許「港獨」破壞「一國兩制」與基本法。

  愛國者主體的「港人治港」

  現在大家都贊成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做到「不走樣,不變形」。為達此目的,首先要全面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方針的內涵,「不忘初心」,不忘中央在謀劃「一國兩制」方針時明確指出的各項基本原則。

  二十年來,香港之所以充滿了風風雨雨,其根本原因就是有人沒有擺正高度自治並不是完全自治的原則,沒有擺正「一國」高於「兩制」,香港的權力是中央政府授權給予的關係。在基本法中本來就有中央對地方政府管治權力的憲制規定,憲法是授權給予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的,香港並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實體,中央仍然保留了最終的決定權和支配權。這就是說:「一國兩制」是中央在「一國」的大前提下允許在個別地區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港人治港」必須是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央擁有對香港全面管治權的情況下,按基本法的規定賦予特區的自治權力。為此,必須糾正那種只講「兩制」不講「一國」的偏差,必須正確處理堅持「一國」原則和保持「兩制」差異的關係,擺正維護中央的管治權力和保證特區高度自治的關係。

  香港的發展離不開國家的支持,絕不可將國家整體利益與香港地方利益割裂開來,更不可將兩者對立起來。事實上,香港回歸後,中央支持香港的舉措從未間斷。這些支持舉措,就是在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港人維護中央權力的大前提下才能推出。祖國也一直關心幫助着香港。中央始終把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作為國家整體發展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和重要內容。

  針對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區實踐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中央提出並實施了一系列具有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意義的處理香港事務、解決香港問題的重大戰略舉措。近年來,中央在提出「中國夢」,以及「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規劃等創新性重大理念、重大舉措中,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與推動香港「一國兩制」實踐深入發展,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增進港澳與國家融合發展,增進廣大港人福祉充分結合起來,這對「一國兩制」深入推進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莫以「高度自治」為名搞對抗

  回歸20年來,中央一系列挺港惠港措施,直接促進了香港經濟的發展與民生的改善,並消除了區域經濟合作中的一些基礎設施瓶頸和體制性障礙,既體現了中央堅決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決心和誠意,也是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的需要,利國利港、互利共贏。

  香港回歸以來,雖然經歷了風風雨雨,但在中央的全力支持和全體港人的共同努力下,香港充分發揮了「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有效應對國際金融風暴、非典危機等方面的衝擊和挑戰,繼續保持着國際金融中心、貿易及物流中心等地位,社會經濟和政治大局保持穩定,各項事業繼續向前發展,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世人公認。

  實踐證明,祖國是香港發展與繁榮穩定的強大後盾,也是「一國兩制」得以全面實行的強大保證。相反,挑戰中央權力,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只會令香港失去大量發展機遇。對此,港人必須有清醒的認識,共同抵制以高度自治之名分裂國家、對抗中央的言行。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嚴格堅守「兩條紅線」。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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