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頁 > 評論 > 正文

法治必須符合基本法/關 昭

時間:2017-06-12 03:15:42來源:大公網

  本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日前在資深大律師委任禮上就律師職責和法治精神作了講話,內容是專業和值得關注的。

  馬道立在講話中指出:對於律師要承擔什麼責任,過去的看法比較狹隘或保守,大律師界和大律師高度關注的只是與法律執業和他們利益相關的事情,時至今日,所有律師擔負的責任則涉及更廣泛的社會層面。在香港,所有律師均有責任適當地使社會大眾認識關乎香港法律的事宜。

  馬道立還談到,近年社會上對一些案件的判決結果各有各的說法,這是「不足為奇」的。他特別指出:「本港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已詳載於基本法,使市民大眾適當認識這方面的事宜仍十分重要。」

  而就馬道立的這一講話,《蘋果日報》馬上借題發揮,藉機大肆歪曲和抨擊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日前在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座談會上有關特區司法工作的講話,指張德江強調中央對港有全面管治權和特區不實行「三權分立」,是什麼「推翻基本法」,雲雲。

  毫無疑問,《蘋果日報》的報道只是想借「馬官」之口達到他們「抗中」的目的。事實是,馬道立在講話中明確指出:本港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已詳載於《基本法》。

  而張德江在講話中提到,依法治港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實行的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也不是「立法主導」或「司法主導」,而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在此體制下,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

  在這裏,「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的涵義是明確的,但「獨立行使審判權」與「三權分立」並不是同一回事,事實是「三權分立」的說法從未見諸基本法,《蘋果日報》的「含沙射影」是枉費心機的。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