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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絕不會任命反對派代理人/李 俊

時間:2017-03-16 03:15:53來源:大公網

  在前晚的選舉電視辯論中,曾俊華一方面稱只有自己才能彌合裂痕,另一方面又攻擊林鄭月娥是「CY2.0」與「撕裂2.0」。這種自相矛盾的言行,除了證明其「團結」言論的可笑外,更是在向公眾揭露其政治真面目。當前的特首選舉,是要選出一位符合中央要求的行政長官,作為反對派的政治代理人,即便當選,擁有實質任命權的中央也絕不可能任命。

  自選舉開始以來,曾俊華不斷在向市民灌輸一個理論,即只有他才能化解矛盾、重新團結香港。為了證明這一點,他不斷將自己塑造成既得到建制派支持、又得到反對派支持的唯一候選人。這種政治宣傳在某種程度上是成功的,誤導了一些市民的看法。然而,曾俊華真的獲得建制派的支持?

  事實是,他所得到的一百六十張提名票中,絕大多數都是來自於「泛民300+」,所謂的「獲得建制派支持」是一句徹頭徹尾的謊話。他所代表的是反對派的政治利益,是「泛民」的政治代理人,絕不能混同於「代表建制派」。與之鮮明對比的是,林鄭月娥獲得五百八十名各界提名,建制派是最主要的支持力量,無論是提名票數還是所代表的階層利益,林鄭月娥都遠勝於曾俊華。

  問題的核心是,當前的特首選舉絕非兩個建制派之間的競爭,而是建制派代表與反對派代理人之間的「對決」。曾俊華靠反對派提名「入閘」,代表的是反對派的政治利益,在保障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方面,在準確落實基本法方面,他都不可能站在建制派一邊。無視這些基本的原則差距,空談「團結」,沒有任何實現的可能性。而唯一能化解矛盾,能夠維護香港七百萬市民根本利益的,能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只有林鄭月娥一人。

  選舉是在香港內部舉行,但中央卻擁有實質的任命權。這首先是基於中央在行政長官選舉中具有憲制角色。根據基本法,香港是只屬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行政長官是雙首長:特區政府的首長、特區的首長;是雙負責:對特區負責,對中央負責;中央對行政長官有任命權,中央的任命不是「橡皮圖章」,而是實質性的任命,是體現國家主權的行為,也是中央行使對香港管治權力的具體體現。

  因此行政長官選舉不僅僅是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也是涉及中央實權的事,關係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確實施,關係到中央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關係到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因此,反對派的政治代理人,即便當選,中央也不可能任命,中央也有足夠的準備與措施去應對這種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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