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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司法獨大 維護公平法治/梁立人

時間:2017-02-21 03:15:50來源:大公網

  「佔中」期間,負責驅散鬧事者,恢復城市交通和秩序的七名香港警員,全部被判入獄兩年。法官還明言,不能判緩刑。這個判決,不僅讓法庭外為七警抱屈的香港市民氣憤難平,很多人甚至失聲痛哭。同時也讓非法「佔中」行為的支持者們和長期接受西方資金資助的媒體擊掌互勉,高聲喝彩。

  法官對七名警員重判的理據是:雖然警員和暴徒身上都有傷,因為暴徒是民主訴求的表達,不可能打人,所以應該是警員違法打人,因此這七名警員應被處以具阻嚇性的刑罰。

  口講無憑,幸好當時有電視現場直播,我們完全可以清楚回顧當時的情況,當時「佔中」已經演變成暴亂行為,現場擠滿了來自世界各地的記者,試問在這種情況下,哪個警員敢公然襲擊毆打無辜的群眾?

  我們看到警察排成人牆,用血肉之軀去阻止暴民的衝擊,暴亂者得寸進尺,有人開始用棍棒、石塊甚至是鐵器襲擊警員。而事件的始作俑者曾健超,則站在天橋上居高臨下用不明性質的液體潑向警察,這種危險性的攻擊完全有可能會危傷警察的人身安全。然而,受過嚴格訓練的香港警察一直忍耐,最後不得不出手採取強制措施逮捕了數名帶頭肇事的暴徒。曾健超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被警員拘捕,並被帶離暴動區域。

  最後的結局竟然是,襲警、辱警、拒捕的暴徒只被判短囚五周,還可以保釋,為維護公共秩序忍辱負重的警員卻被集體判罰重刑,即時送入監獄服刑。到底天理何在?公道何存?

  重判七警逆理絕情

  其實,我們對如此不公平的判決一點也不奇怪,因為香港司法系統裏有反對派的同情者甚至是同路人,這也是「港獨」之所以敢於公開進行分裂國家的最大底氣所在。雖然一九九七年香港已回歸,但是維持社會運轉的司法體系依舊。目前香港所有的終審法官只有兩人屬中國籍,其餘的都擁有外籍或英國的居留權,他們兼且穿着「司法獨立」的黃馬褂,手握終身制的免死金牌。

  一些人明目張膽的支持「港獨」分子和敢於同中央政府叫板的異議分子。比如,此前拒絕盤查並毆打警員的陳白山,不僅無罪釋放,連訴訟費五百元都原數退回。對「佔中」罪魁禍首,法庭更是給足「面子」。凡是參與或組織「佔中」者,在被捕後均有權自主選擇「保釋」與否。如果選擇保釋,就當場保釋。如果拒絕「保釋」,那麼就「無罪釋放」。故此,事過兩年,「佔中」的罪魁禍首仍然逍遙法外,少有被檢控。

  臭名昭著的「佔中」三醜,帶頭衝擊政府總部,給香港社會造成了巨大損失,裁判官卻表示深信此三人是真心表達社會需求,也不是為了個人利益,因為他們年輕,還有美好的前途,於是輕判黃之鋒八十小時的社區服務,羅冠聰一百二十小時的社區服務;而考慮到另一成員周永康聲稱要到外地念書,所以只判處三星期監禁,但緩刑一年。

  與此相反,七名警員忠於職守,為了制止暴徒的激烈行為,使用了稍有爭議的武力,在當時的情況來說,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律政司便急不及待地將他們送上法庭,裁判官也毫不留情地重判七警入獄兩年。這些法官此時完全沒有考慮執法者的動機和對他們的傷害,這七名警員,在警隊服務最少的七年,最多的已為香港貢獻了三十多年的青春。判決一定,這七名忠心為港人服務的警員,不但前途盡毀,長俸被取消,連帶七個美好的家庭遭到無辜牽連,今後生活也成問題。這不公平的判決已經不是判刑是否恰當的問題,而是顛倒是非,逆理絕情。這樣的判決,無異是向七百萬人公告,「顏色革命」無罪,「反中亂港」有理,香港法治已經受到扭曲。

  撥亂反正維護法治

  其實,中央官員已多次強調香港並不存在三權分立,但反對派卻對三權分立死抓不放,因為只要香港司法掌握在手上,他們就有機會改變香港的政治遊戲規則,實現當年英國以主權換治權的夢想。如今香港反對派和台灣民進黨完全一樣,難以通過妥協、講理達成政治上的和諧。因為他們要的不是真正的民主,他們只是想通過民主手段將特區政府門前的五星紅旗扯下來,他們要的也不是法治,只是想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將香港變成不用宣布「獨立」的「獨立王國」。

  回歸二十年的事實已經證明,祈求反對派自我糾錯已經毫無希望,特區政府須撥亂反正。可行的辦法,就是堵絕香港的亂源,重整江山,力挽狂瀾,切實維護社會法治,實現真正的愛國者治港。

  中英談判時鄧小平說過:「如果收回香港就會『帶來災難性的影響』,那我們就要勇敢面對。」今日香港的亂象,已經到了難以容忍的地步,「反中亂港」者有恃無恐,愛國愛港的善良百姓怯於大勢,敢怒不敢言。電影《葉問》有一值得我們引用的對白:「老豆,你再唔出手,成屋傢俬都會被他打爛了!」   

資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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