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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圖「竊隱私以造王」計劃敗露/黃娟子

時間:2017-02-15 03:15:51來源:大公網

  戴耀廷身為法律系副教授,本應對守法有高於常人的標準,但令人感到氣憤的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做出涉嫌違法之事。發動七十九天大規模違法「佔中」固然是眾所周知,其後又爆出港大籌款事件,最近又發生「全民投票」涉嫌非法收集公眾私隱,遭私隱專員公署發出「強烈要求」停止相關行動,戴某亦需要宣布暫時中止。所有事件疊加,公眾無法不質疑:是否打着「民主」旗號就可以為所欲為?是否身為法律系副教授就越可以不守法?

  戴某「全民投票」計劃已半年,承襲了去年立法會選舉的「做法」。但是,自該計劃提出的第一天,就遭到強烈的質疑。直至前日,私隱專員公署極其罕有地發出聲明,指該活動中使用的「PopVote普及投票系統」,由於涉及收集個人資料,而有關活動和收集的目的透明度不足,尤其是沒有說明有關活動與現行法例下的機制和程序的分別,有誤導公眾和損害公眾利益之嫌。而投票系統能夠輕易將收集的個人資料即時解讀,並還原成可識別的資料,以通訊程式Telegram驗證身份的做法,亦被電腦保安專家質疑,存在一定程度的私隱風險。

  私隱專員公署就此提出「強烈要求」,「公民聯合行動」需立即停止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以及停止使用有關的Telegram通訊程式。與此同時,公署「提醒」市民,在參與活動前清楚了解所帶來的私隱風險和相關後果,公署並已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

  儘管是「強烈要求」,似乎並不涉及確切的違法行為。但是,公署已經表明正式進行審查,換句話說是在「搜集證據」,結果一出隨時可以提告。而如果不是察覺問題的嚴重性,不是擔心竊取公眾私隱的做法與目的被徹底曝光,「全民投票」又何需自己宣布暫時停止計劃?如果真的是合法,戴某大可以繼續下去,大不了「法庭見」。

  問題或許不僅僅在於「收集公眾私隱」這樣簡單,這些通過「全民投票」獲得而來的市民資料,包括聯繫方式、個人背景、政治偏好等,必將會成為其利用這場虛假「全民投票」去影響下月底特首選舉之用。如果沒有這些重要個人私隱資料作為「基礎」,去分析乃至煽動政治運動,這場「全民投票」也就沒有任何意義。而干擾選舉,恰恰是戴某及其背後政治勢力所要達到的目的。

  戴某偽善之處還在於,當公署發出聲明後,他還於今日的《蘋果日報》上發表文章,繼續替這些涉嫌違法的行為作出辯解。當中不斷稱這是「兩重信任問題」,意指公眾要相信他以及這場「全民投票」。例如,他稱:「在開發民主科技時,當然要用盡方法保護使用者私隱,才能取信於民。沒有人民信任,這以人民為基礎的科技是不能發揮效果。但個別民間組織的力量有限,不能保證沒有缺漏。這不是為自己不足尋開脫,而是希望同路人能一起構建更完善及更安全的民主科技。」

  明明是在涉嫌竊取公眾個人私隱,卻要將之形容成市民需要為民主作出「付出」。如果這還不是「尋開脫」,那麼公眾也不知道什麼才叫「不負責任」。戴某意圖在特首選舉中「造王」,最終反倒將自己醜陋的政治目的於公眾面前曝光,所謂「狐狸尾巴藏不住」,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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