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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釋法符「一國兩制」核心內涵 要不折不扣落實

時間:2016-11-11 14:10:08來源:大公網

  文/王森申(專業自由撰稿人協會特約評論員)

  近年來,「港獨」勢力吹「獨」手法花樣翻新,層出不窮,甚至於在香港立法會首日會議以及之前的議員宣誓就職儀式上,出現了堪稱立會有史以來最不堪、最混亂的局面,候任議員「青年新政」梁頌恆、遊蕙禎等人刻意篡改誓詞,宣誓無效,另有羅冠聰、劉小麗等人則以惡劣手法完成宣誓。「港獨」分子藉宣誓儀式公然辱國播「獨」,性質極其嚴重,直接危及國家統一、領土完整,衝擊「一國兩制」底線,破壞兩地關係,損毀香港繁榮穩定,因此中央果斷出手,主動釋法,依法懲處「港獨」,不容侮辱國家、鼓吹「港獨」的搞事者有任何機會混入立法會。

  自人大釋法以來,引起不少相關辯論,「港獨」分子乃至一些反對派政客打着所謂的「維護司法獨立」旗號,不斷散播諸如「這是『一國兩制』的末日」、「人大無權釋法」、「人大不應釋法」「人大釋法破壞司法獨立」等混淆視聽的觀點,意圖歪曲、否定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刻意忽略「一國兩制」中「一國」這一核心內涵。

  在「一個國家」這一核心內涵下,根據憲法與基本法的規定,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所有條文都有權作出解釋,並非如反對派所言,僅僅限於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內容,而是對所有基本法條文都有權解釋。因此,人大釋法權力是來自於憲法授權。

  在「一國」這一核心內涵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不可能受特區主觀意願所約束。而「港獨」分子放肆侮辱國家及民族,公然挑戰基本法,阻礙特區政府機構正常運作,破壞香港法治,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對國家主權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對特區發展以及七百萬市民的福祉構成嚴峻挑戰,人大釋法恰逢其時。

  在「一國」這一核心內涵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階」高於香港特區法院,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在涉及到主權以及中央與特區關係問題上,下級法院必須聽命於上級法院。

  此次梁遊「宣誓鬧劇」,引起社會強烈憤慨。全國人大常委會適時對基本法有關條文啟動釋法程式,亦是維護「一國兩制」的應有之義:一是有利於維護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香港回歸祖國以來,擁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法治被多數港人視為核心價值。眾所周知,香港是實行判例法的地區。法官對任何重大案件的裁決,將成為未來審理類似案件的範例。「宣誓鬧劇」涉事者宣揚「港獨」,侮辱國家和民族,是歪曲法律含義,踏踐法治。

  人大釋法,有助外界更清晰、準確地理解基本法有關條文,有利於香港高等法院準確適用法律,作出合法裁決,為今後留下好的判例。這非但不是干預司法,反而有助於維護香港的法治精神。

  二是有利於賦予基本法更強的生命力。近年來,「港獨」思潮在香港滋生發展,嚴重影響香港社會穩定與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此次「宣誓風波」涉事者宣揚「港獨」等言行更嚴重觸及「一國兩制」的政治底線。此次人大釋法,預計將賦予基本法第104條中「擁護」和「效忠」這兩個關鍵字較明確的含意,使基本法能更有效地應對香港社會出現的新問題。

  三是有利於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香港立法會個別候任議員在就職宣誓時的言行,是對憲法和基本法的褻瀆。聲稱涉事者是在行使言論自由,完全是無稽之談。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對基本法進行解釋,明確有關條文的含義。這既是權力,也是憲制責任,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的必要之舉。

  縱觀整個事件始末,一切質疑人大釋法的聲音都應該停息,全都是經不起推敲的錯誤觀點。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是在權衡輕重後慎重決定的,其法理和法律依據充分,得到絕大多數香港同胞的理解和支持,非常適時和必要;釋法清晰地向香港和國際社會傳遞出如下信號:「一國兩制」以「一國」為核心內涵,而「港獨」嚴重損害香港同胞的切身利益和國家安全,中央決不可能坐視不管。在對待「港獨」問題上,中央沒有絲毫妥協退讓的餘地。釋法不僅針對目前情況,更着眼長遠有效遏止「港獨」,徹底阻止「港獨」分子混入香港政治架構。因此,釋法要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實,讓香港立法會早日回到正常有序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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