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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姚」喪失議員資格 符規則 彰法治 顯民意/屠海鳴

時間:2016-10-17 03:15:07來源:大公網

  立法會宣誓期間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三人刻意違反要求,公然打出「港獨」口號,甚至在誓詞中用英文粗口辱罵自己的國家民族,以及故意做出改變誓詞的行為。這種卑劣的行徑引起全港市民以及海內外華人的強烈憤慨,有超過十萬市民連署,要求嚴懲違法議員。實際上,梁游姚三人的所作所為絕不僅僅是侮辱、傷害、背棄了國人及海外華人的感情,更是犯下了嚴重的「失實聲明」罪行,違反了其在參選前簽署的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基於《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三人已即時失去「就任資格」,沒有所謂的「再次宣誓」機會,而特區律政司應當及時果斷地作出跟進提出必要的檢控。如果有權不用、有法不依、有理不循,則不僅立法會尊嚴掃地、港人蒙羞、民意踐踏,更將毀及法治根基,禍害深遠。

  連日來包括香港本地以及海內外的各種輿論,都對梁頌恆、游蕙禎等三人的惡行給予強烈的譴責。但令人氣憤的,三人不僅不知悔改,還以各種理由開脫試圖誤導視聽,梁頌恆前天甚至在社交網上載一個短片,繼續用粗口辱罵基本法。游蕙禎接受報章採訪時,竟然扮受害者,稱「忍受」批評。顯而易見,這些人已經到了冥頑不靈、怙惡不悛的地步。如今的問題已非給不給機會、會不會改過、能不能再誓,而是於規則、於法治、於民意,這三人已經完全喪失了立法會議員資格!

  辱罵國家民族 天理難容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三人,犯了哪些不符規則、法治、民意的惡行。先看梁、游兩人,以「支那」蔑稱國家民族,以「re-fxxxing」辱罵國家。他們不是簡單的攻擊特區制度,也不是宣示自己的政治主張,更不是喊幾句「港獨」口號,而是到了踐踏自己國家民族、侮辱全體國人、傷害全球華人感情的地步。只要對歷史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支那」是一個侮辱性詞語,絕非所謂的「日本音譯」,當中包含着多少國家、民族、同胞的血淚、屈辱與苦難,無視這些基本的事實,以極度輕佻的態度刻意歪曲,所作所為已與抗戰時期的漢奸無異。其醜陋的嘴臉、囂張跋扈的口氣、不知悔改的態度、不知羞恥為何物的說詞,令人憤怒,天理難容。

  事實是,在侵華戰爭中,日本一直用「支那」來稱呼中國,用「支那人」來稱呼中國人。但日本戰敗後,盟國最高司令部政治顧問團確認「支那」稱謂含有蔑意,責令日本外務省不得再使用「支那」稱呼中國,其後,「支那」這一稱謂開始從日本消失。日本當局曾向各新聞出版單位發出《關於避免支那稱呼事宜》的通知稱:「查『支那』之稱素為中華民國所極度厭惡者。鑒於戰後該國代表曾多次正式及非正式要求停止使用該詞,故今後不必細問根由,一律不得使用該國所憎惡之名稱。」連日本人都嚴禁使用這一詞語,何以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立法會的候任議員,竟然膽敢公然在宣誓其間使用,這反映了怎樣的漢奸心態?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國家與民族都不尊重,又如何會得到他人的尊重。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梁、游兩人所作所為,傷透了國人心,丟盡了港人臉。再看姚松炎,在誓詞中一再故意加入「我要真普選」等字句,肆無忌憚地踐踏莊嚴的誓詞和宣誓儀式,刻意對抗基本法、對抗特區政府、對抗中央政府。對於梁、游、姚三人,不作懲罰,港人永遠抬不起頭來。

  公然失實聲明 違法必究

  除了對國家民族的侮辱,更重要的一點是,梁、游兩人還嚴重違反了香港現行法律。宣誓不僅是極其莊嚴的儀式,更有法定的約束力。但公然在宣誓其間打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港獨」標語,以「re-fxxxing」來更改國家的名稱,已經足以顯示梁、游兩人根本沒有任何「效忠」、「擁護」的意圖。姚松炎也是如此,在莊嚴的宣誓儀式和誓詞上,進行蓄謀已久的政治挑釁,故意加插、渲染、推銷根本不屬於法定誓詞內容的所謂政治理念。不僅如此,梁、游兩人事後其一連串的解釋以及行為,更是不斷在強化其「港獨」的分離主張與意識,包括用粗口攻擊「一國兩制」、辱罵國家名稱、基本法等,表面證據已經足以支持其行為違反了:一、其參選期間遞交提名表格時已簽署的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聲明;二,違反了立法會議員誓詞本身的「效忠」與「擁護」的內容。

  據《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規定:「如任何人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a)該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及(b)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就任資格。」意即,不遵守規定的後果就是不可能就職成為立法會議員,而且是即時生效。立法會秘書處以及新當選的主席,不應再給予宣誓機會。他們三人已經完全喪失了立法會議員的就任資格。而鑒於三人已觸犯了《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式)(立法會)規例》所規定的「虛假聲明」罪,完全可用「虛假聲明」罪治罪。特區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果斷地採取行動,以彰顯法治。

  維護立會尊嚴 別無他途

  基本法對立法會的憲制地位有清楚的規定,而《立法會條例》、《議事規則》以及《宣誓及聲明條例》都對立法會議員的角色與作用、約束有明瞭的要求。特區立法會絕非一個「法外之地」,更不是一個「無王管」的「獨立議會」,任何人如果違反了現行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何況,梁、游、姚三人在宣誓前仍非正式的法定上的「議員」,其惡行必定要面對法律的管轄,絕無「豁免權」。況且,他們的所作所為也已喪失了議員資格。更重要的是,不僅是現行法例還是絕大多數民意,都不希望立法會淪為一個「宣獨」的場所、淪為一個「對抗」的舞台,亦不想見到這些「港獨」議員或者專門無事生非的議員,將香港拖向萬丈深淵。

  事實證明,香港社會和廣大市民,已有強烈的呼聲,要求嚴懲「梁游兩丑」,要求不能姑息候任議員的違法行為,以維護立法會尊嚴、維護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維護廣大民意積聚的正面力量。

  如今,全港已有超過十萬人作出了連署,民意之強烈可見一斑。中聯辦負責人前日亦作出嚴正表態,指出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時公然展示有關標語,宣揚「港獨」主張,已經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有關法律。亦注意到個別候任議員的卑劣言行已經激起社會公憤,香港各界人士通過發表聲明、示威抗議、網上連署等多種方式表達了強烈不滿。這清楚表明,香港社會絕不會容許極少數人肆意踐踏法治,鼓吹「港獨」言論,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

  必須再強調一點的是,立法會議員宣誓的機會只有一次,梁、游、姚三人刻意拒絕或忽視宣誓,已經即時失去議席。而如果對梁頌恆、游蕙禎這種刻意使用侮辱國家、民族的言辭,挑戰國家尊嚴,嚴重傷害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和海外華人感情的做法不採取必要的懲處,如果有權不用、有法不依、有理不循,則不僅立法會尊嚴掃地、七百萬港人蒙羞、全體國人與華人憤怒不止,更將毀及法治根基,禍害深遠。作出刑事檢控,是唯一正途。

  本文作者係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上海市政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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