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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議員宣誓「無效」必須走人/崔 寧

時間:2016-10-16 03:15:07來源:大公網

  在立法會首次會議宣誓儀式上,游蕙禎、梁頌恆、姚松炎三人,蓄意製造事端,利用宣誓的機會,在誓詞中加入自己的政治主張,游、梁故意在誓詞中將「中國」說成「支那」,還將「效忠香港民族」加入在誓詞中,並展示「港獨」標語。游蕙禎甚至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和國」改用英文的粗口說出。立法會議員就職的宣誓儀式,變成了他們隨心所欲宣揚「港獨」主張、公開侮辱國家和民族的拙劣表演。這是立法會近二十年來所罕見的,是一次嚴重的政治事件。

  這種拙劣行徑所產生的惡劣影響,已經給莊嚴的立法會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引發強烈反響,譴責之聲不絕於耳。事關國家的尊嚴、國民的情感和基本法的權威受到侮辱和挑戰,已不是一個簡單的宣誓有效無效的問題,民眾情緒的強烈反彈已經清楚反映這一點。日前中聯辦負責人表示這種行為「已經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有關法律」,並義正嚴辭地指出,在宣誓中刻意使用侮辱國家、民族的言辭,是「挑戰國家尊嚴、嚴重傷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和海外華人的感情」。

  依法宣誓是當選議員在就職履行職責時的一項最基本要求,香港基本法、立法會《議事規則》和《宣誓及聲明條例》中都有清晰明確的相關規定。這是法定程序,必須嚴格執行,沒有絲毫討價還價的餘地。上周三幾個候任議員的宣誓鬧劇,通過電視、網上直播等方式向公眾展示,游蕙禎、梁頌恆等人不僅未能依法宣誓,還利用這一莊嚴、公開的場合,用侮辱性和粗言穢語來侮辱國家,絲毫不掩飾其對國家民族的不尊重。這種公然的醜陋行徑,在全體香港市民面前展示出其政治訴求與國家利益、民族利益、香港「一國兩制」實踐背道而馳的一面。他們是在向「一國兩制」宣戰,在向香港人傳統核心價值觀宣戰,向一直以來對國家和民族復興偉大事業抱着誠摯之心的港人宣戰。這哪是一次就職的宣誓,分明是一種挑戰法律規範的行為,是一場挑戰國家尊嚴和民族情感的鬧劇。

  這些醜惡表演,可以說是蓄謀已久的政治挑釁行動。一些激進「港獨」勢力,在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期間,以至在他們當選之後,將選民的期待和香港社會的根本利益拋諸腦後,以為已經「鯉魚躍龍門」,可以蒙混過關,可以為所欲為地實踐激進「港獨」的政治理念。他們一早揚言要在立法會宣誓上以「特別方式」來對待。現在看來,這種方式就是用侮辱性的言辭對待國家、對待香港特別行政區,挑戰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相關法規條例,以彰顯其激進「港獨」的政治取向。

  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不同的政治主張和觀念充斥於社會各類政黨和派系。但是「一國兩制」是香港實行的基本方針,基本法將其法律化、制度化,確保這一方針在實踐中得以落實。立法會作為香港政治架構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一國兩制」的落實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正因為如此,基本法對議員賦予了六項職權,並對議員的資格作出規定。其中遵守法律、效忠基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要求,是最基本的政治底線。這就需要政黨和政治人物,在政治取態上要有所權衡、取捨。香港的立法會是「一國兩制」下的特區立法機關,是為落實「一國兩制」而設立的,每一位議員都應該是「一國兩制」事業的鋪路人和建設者,而不是相反。

  游蕙禎、梁頌恆等人在宣誓時的惡劣表現,已經將他們的政治意圖和主張傾向上激進「港獨」的一面暴露無餘。其挑戰「一國兩制」,挑戰法治精神,逾越了做一個香港立法會議員的政治底線。過不了宣誓這一關,是必然的,絕非偶然。

  《宣誓及聲明條例》第11章21條明文規定,若當選議員「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若未就任,則須取消其就任資格。法律是無情的,對於那些宣誓無效的當選議員,當他們在莊嚴的立法會宣誓儀式上作了淋漓盡致地展示之後,法治社會是不會禁聲啞忍的。被依法取消資格,是他們自己唯一的選擇,對此社會絕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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