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實踐了十九年。以「泛民」為代表的反對派一些政黨和人士,一再擾擾攘攘,說回歸後,香港原有制度中港人享有的自由、民主與人權,不斷受到破壞,指中央有失「一國兩制」的承諾。最近冒出來的二十多個「港獨」組織,更肆無忌憚,要推動在2047年「公投」獨立,更誣衊中央要在「五十年不變」之前,作出改變,還胡說與其等?中央結束「一國兩制」,不如自己作出「自決」,脫離中國「獨立」。總之,從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每到七月一日特區政府舉行慶祝回歸典禮,反對派便在這一天舉行遊行示威,抗議這個抗議那個,滿口怨言,說「一國兩制」被中央與特區政府破壞了,他們的自由與人權也受到破壞,民主也蕩然無存。事情的真相如何?從學術的角度來論證,當可斷定誰是誰非!
中央不派官員來管治香港
學術研究很講究觀察事實,對事實要客觀,不要用個人的喜惡價值來判斷,才能得出真相。用這個學術要求去看待「一國兩制」,便可看到一個事實的真相:九七回歸以來,香港出現了一批參政者,他們一直將自己擺在與中央政府甚至整個中國內地對立的立場。這批參政人士與其支持者,對中國內地的人與事一概否定,在他們的口中全無好話,也因此被市民廣泛稱之為「逢中必反」之輩。正因為如此,他們把中央堅定不移信守「一國兩制」諾言,說得一無是處。難道真的是如此嗎?不妨就幾項涉及「一國兩制」的重大制度來加以觀察。
第一,就「港人治港」來說,中央不派官員來管治,是「一國兩制」的重大承諾。就這點來看,十九年來,無論是特首及其行政班子,或是立法議員、區議會議員,或是司法人員包括所有高低階層法官,以及律師,甚至律師樓,律師公會,所有行政、立法與司法機構,政府三大部門,都沒有內地的官員,都是港人在治港。其中最高法院的法官還有「老外」呢!這樣的事實面前,還能說中央不信守「一國兩制」的「港人治港」嗎?
第二,港英殖民地時代,香港從未有民選的立法會。中央政府承諾在97後會有循序漸進的立法會選舉,而且最終會達到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的目標。九七後確也做到了擴大立法會議員的普選人數,其中還有超級議員由全港一人一票直選產生。相對於功能組別議員,地區直選議員在比例上不斷有所增加。根據這個事實,九七後何來民主倒退之事?
第三,《基本法》第45條寫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就這條文來說,港英政府過去的港督只由英國政府委派,根本不由港人選擇。九七後中央有這承諾,香港是由無普選改為有普選,怎會是民主倒退呢?更何況特區政府也根據這第45條作出了特首選舉的提案,最終也由一人一票普選特首,可是由於反對派捆綁超過三分之一的議員而將提案否決了。這是反對派自己阻止了民選特首的進程,若說因此破壞「一國兩制」,事實擺明是反對派用「佔中」的街頭對抗和捆綁立法會議員等系列行動阻斷了這一民主進程。是反對派破壞「一國兩制」,絕不是中央不信守承諾。
第四,中央對「一國兩制」作出承諾,是要繼續維護香港的安定繁榮。過去十九年,香港歷經1998年金融危機、2008年金融海嘯,全世界的金融受到嚴重打擊而出現經濟危機,但中央政府及時全力支持香港,使港免受打擊。如果不想要香港安定繁榮,中央會這麼做嗎?可見中央事實上是在極力維護「一國兩制」。
十九年來「馬照跑舞照跳」
第五,九七回歸後,有多少內地同胞渴望來港旅遊與住下來感受一下香港的生活。如果中央政府不作出人流的管制,以中國內地面積之大人口之多,香港地方小,大批人一下子湧來,香港能不失控嗎?正是考慮這點,中央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控制人流。對港有利的便會策劃安排,如「自由行」讓港消費市場受益。對港不利的,便作出監管,像港人在內地結婚生子,人數多達百多二百萬,爭?要來港定居,中央就作出監管。為的就是要使得香港人口不能失序爆增。可見要維護「一國兩制」委實不是輕而易舉的事,但中央卻時時戒備,用心良苦呢!
第六,《基本法》有不少條文是有待特區立法會加以立法實施的。例如,第23條的國家安全方面的立法。可是自2003年反對派發動示威,把這立法阻擋下來,此後特區政府再也不提相關立法的事。事關國家安全的大事,以中央的意願當然是想早立早好,卻沒給特區政府壓力,一拖便是十多年了。如果中央不信守「一國兩制」承諾,會如此聽任這事一再拖延下去不立法嗎?在這個事上,不說是破壞「一國兩制」則已,要說破壞,其實正是反對派在破壞。
第七,《基本法》第五條承諾「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就十九年來所見證到的事實,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有根本變化嗎,當然沒有,「馬照跑,舞照跳」。
以上無可爭辯的事實,充分證明回歸十九年來,中央始終如一、堅定不移維護「一國兩制」。這正是事實勝於雄辯。
原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