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衛
梁家傑最近寫了篇名為《別了,立法會》的文章,全面回顧其十二年的立法會議員生涯。儘管文中不乏大篇的自我褒獎,但從當中所舉之例子,還是可以看出他說出了一些真話。
以筆者過去十二年對梁家傑的觀察,他雖然身為「泛民」議員,但仍是水平較高的一位,亦對國家社會懷有責任感,本可有更大的影響力。然而,梁家傑最大的錯誤在於,在多個關鍵時刻未能體現出政治家的勇氣,未能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原則,十二年過去,他一直活在余若薇的陰影當中。
2004年首次參選立法會,梁家傑亦步亦趨,一些言行還算有章法,2007年參選特首更是出盡風頭,堪稱到了一生政治生涯的最高峰;但到2008年的連任,也即公民黨成立兩年後,他開始受困於政黨的限制,言論以及主張都出現「非理性」的特徵。次年的「五區公投」,用他自己的話說公民黨要冒著「亡黨的危險」去推行,撕開了香港激烈對抗的缺口。2011年的區議會選舉,打著「反赤化」的口號,更是加劇了社會對立;2012年二度連任,他已成為議會失控犧牲品,周旋於各反對派組織之間,疲於應對不斷出現的新要求,沒有清晰鮮明的立場,無論黨內還是「泛民」他所扮演的已是「若有若無」的角色。
梁家傑在文中稱自己不會後悔從政,但整篇數千字的文章,卻讓讀者看到了不滿、遺憾的心態。身為回歸後的首位資深大律師,具有眾多先天的優勢條件去推動社會的發展,本應不以當下這種形式退下政壇,但在數個關鍵時刻,他都無法堅持他當初從政所堅持的原則。非法的「五區公投」乃至「佔中」,梁家傑都無法令公眾看到他當初在人大釋法時期所表現出的那種對法治的維護與堅持。
加入公民黨,對梁家傑最大的益處只是作為公民黨的特首候選人,但束縛亦是巨大的。他無法改變余若薇對整個政黨的控制。儘管梁家傑不會願意承認,但客觀事實是,公民黨就等同余若薇,而梁家傑不過是黨員過客而已。可以說,成也公民黨、敗也公民黨。
當然,梁家傑偶而會有一些令人記住的「亮點」,包括他是公民黨現有成員中唯一一個在立法會內公開反對「港獨」的;亦是能勇敢去表達「無愧於香港和國家」這種觀點的反對派議員。可惜的是,在他任內最後一年,公民黨又弄出一個「十年宣言」,以曖昧的論述試圖去迎合極端言行,梁家傑於此未能落下個好名聲。
梁家傑文中最大的「爆料」,或許不是他曾有機會加入政府,而在於暗示自己從政期間受過「騙」,稱「另一個遺憾,是從政過程會有被大騙或小騙的時候,每上一課,就減低一點對別人的信任。」公眾不知道騙他的人是誰,也相信以他的為人是不會將之曝光,但是,他以不那麼風光的方式退下政壇,縱使日後仍會發聲,但另一些人以更風光的方式走在政治台前,當中之反差,公眾或能猜個大概。
對他來說,十二年議員生涯,最大的錯誤在於,無法走出余若薇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