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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港獨」四大危害\李幼岐

時間:2016-06-18 03:15:32來源:大公網

  在一個反對派的大型集會上,一名青年一面高叫「香港獨立」一路衝上主席台,結果,剛到台上就被主辦方的多名糾察捉住,並立即押送下台。此事至少可作三點分析:第一,這一高叫「香港獨立」並自行衝上台的行為,完全不符合這個集會的主旨和目的。第二,主辦集會者是反對派,衝上台的「港獨」分子也是反對派,但雙方事前顯然並無溝通、協調,而是「各行各路」。那個「港獨」分子成了十足的「不速之客」,被糾察押?下台,那是「活該」!第三,此事顯然表明「港獨」不得人心,就算是在反對派內也是不得人心。當晚集會有兩萬多人(警方公布數字)參加,而衝上台的小青年是一人,即使台下有同夥的「港獨」分子,肯定也只是「小貓兩三隻」。不難由此推斷,「港獨」一派在本地只是極少數,不但不得人心,也成不了氣候。不過,「港獨」人數雖少,危害性卻不小,破壞性也極大,無論是中央、特區或官方、民間,對之絕不能掉以輕心,人人都應將「港獨」視為「過街老鼠」,應人人口誅筆伐,包括主張將「港獨」分子予以法律制裁。

  「港獨」的危害性和破壞性涉及多個方面,擇其要者如下:

  其一,分離主義,不可姑息。放眼世界,對分離主義是「人人喊打」。「分離」「分裂」「分割」「分開」「分神」等,都與「統一」「團結」「合作」「齊心」「專心」等相對,甚至背道而馳。分離主義對一國、一地或一家、一公司,肯定都是負能量。從管治的角度說,防止、打擊以至清除分離主義,應是政府施政的主要任務之一。就香港而言,基本法序言首句開宗明義說:「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該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人搞「港獨」,有人為「港獨」叫囂,首先已經是牴觸了基本法第一條。任何國家,都極為重視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從這一原則出發,中國豈容「港獨」的滋生和蔓延?一言蔽之,「台獨」「藏獨」「疆獨」「港獨」,統統都是分離主義,統統禍延國家、民族,統統不行!

  有「獨」必亂是社會規律

  其二,凡「獨」必亂,必須嚴防。無論是縱向地看歷史或橫向地看現實,有「獨」必有亂,這是一條社會規律,也是應該汲取的歷史教訓。不論何「獨」,必然有人作亂,必然有人表現激進及使用暴力。這方面的例子甚為明顯,例如蔡英文一上台就去視察台軍基地,又例如「藏獨」「疆獨」已製造了多次血案。「港獨」至今雖未使用槍械、炸藥,但作亂並造成大大小小的亂局已是事實,而且已出現棍棒、釘板、磚塊等「冷兵器」,也採取過多次「火攻」。這些亂局,都與「港獨」有或明或暗、千絲萬縷的關係。據此而言,若對「港獨」不加制止,不予法律制裁,任由其繼續發展,誰能保證「港獨」分子不會採用現代化的武器,包括槍械和炸彈?這一發展勢頭和可能,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絕對不可以掉以輕心呀!

  其三,肆意破壞「一國兩制」。基本法闡明,香港回歸祖國後,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在香港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由於「一國兩制」史無前例,屬於人類歷史上一個空前和偉大的創舉,在實踐的過程中,出現一些小插曲、小意外、小問題,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從總體看、全局看、大處看,「一國兩制」的方針,不但正確,而且適合,香港得以保持本色和優勢,有助港人共創美好明天。「港獨」就不同了,「港獨」與「一國兩制」是「道不同不相與謀」,兩者甚至是「水火不容」。「港獨」是對「一國兩制」的肆意破壞。用反證法很容易證明這一點:假如「一國兩制」能容納「港獨」,那還能是「一國兩制」嗎?「港獨」是自成一「國」,是分裂中國,是徹底破壞「一國兩制」,到了最嚴重的時候,可能導致香港「陸沉」。凡是有良知和「愛國愛港」心的港人,都不會允許「港獨」為禍香港。

  兩「獨」合流沆瀣一氣

  其四,「台獨」「港獨」,兩「獨」合流。相信大家都還記得,本港的某些反對派人士曾多次前往台灣,向知名「台獨」分子如施明德等人「取經」。當時,他們的「交流」尚停留在請對方「教路」「如何示威」的層次。當今的一些青年「港獨」分子,如羅某、周某、黃某,跑去台灣參加「台獨」的「民主論譠」,高叫「香港被殖民化」,又指與中央溝通是「緣木求魚」,大肆宣揚「香港獨立」,與「台獨」分子互相唱和、沆瀣一氣,非常合拍。「港獨」「台獨」合流,其危害性必然以幾何級數增加,特區政府和廣大港人切勿小覷,而應對之加倍警惕。

  當然,大家也料到,無論「港獨」「台獨」,其實都是絕路。「台獨」已有人「玩」了幾十年,至今未能也絕無可能成事。今日之香港,有一些乳臭未乾的小子想「玩」「港獨」,他們能成事嗎?答曰:等太陽從西邊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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