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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追蹤/助支聯會營運 核數公司勢受查\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文) 調查組(圖)

時間:2021-08-30 04:23:50來源:大公报

  圖:支聯會經常藉遊行籌款「吸水」,賬目亦一塌糊塗。

  愈來愈多市民舉報支聯會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涉及非法眾籌、逃稅或洗黑錢等等,多個民間組織亦向警方請願,要求依法追究。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回應《大公報》查詢時表示,一定會作出公平、公正及全面的調查,警方會追查到底。鄧強調,現在仍然有個別組織及人士為支聯會提供協助,支持其苟延殘喘,「該等人士或團體可能要承擔法律風險」。

  據了解,包括支聯會的核數公司、向支聯會捐款或協助其眾籌的組織或個人,以及為支聯會提供倉儲服務的業主等,都在調查之列。法律界人士指出,對支聯會予以協助有機會構成共同犯罪,應該立即與其切割。

  警方國安處上周去信支聯會,指其涉當外國代理人,要求提交資金來源及會議紀錄。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支聯會的財務報表是由何鐵文蘇漢章梁樹賢會計師行有限公司負責核數。該公司於2003年8月成立,由郭金嬋、梁樹賢、蘇漢章及梁柏祺擔任董事。

  警或向支聯會全面查數

  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香港法例第405章《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的第25及25A條,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可公訴罪行的犯罪得益,而仍然處理這些財產,即屬犯罪,亦即干犯洗黑錢罪,可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14年。

  據消息人士透露,警方或會對支聯會進行全面的財富調查,並就其核數公司有否協助處理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可疑資金或其他犯罪得益,或協助逃稅等罪行進行調查。警方有權運用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權力或《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等賦予的權力,凍結支聯會的銀行戶口資金,或可發信予相關銀行通知懷疑有關戶口涉及洗黑錢的活動。

  眾籌組建展館 宣揚「港獨」

  消息稱,警方調查方向或還包括協助支聯會舉辦眾籌的策劃者、籌備或上載涉及違法內容的人士及網站營運者。支聯會於去年6月發起眾籌,並聯同海外異見分子組建一個網上展館,展品當中不僅有抹黑香港國安法的內容,更有早前被法院指具有「港獨」意味的「光時」口號。為掩人耳目,該展館除了總策展人署名「長平」以外,團隊其他人均僅顯示英文名或英文字簡稱。支聯會亦曾聲稱展館脫離支聯會,由策展團隊獨立運作,企圖令展館逃避法律責任。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23條,任何人協助或資助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均屬違法。

  另外,支聯會長期租用葵涌區工廈金龍工業中心的一個單位作為倉庫。每逢支聯會舉辦任何活動,均會派人到上述倉庫提取及儲放物資。據了解,倉庫平均月租及差餉為11,900港元,租金較市價15,000至20,000元略低。大公報記者連日到貨倉查訪,但貨倉一直大門緊鎖。法律專家指出,如非同謀,貨倉業主可盡快主動向警方說明情況,配合調查,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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