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高揚改革主題的時代,也是一個改革者大有作為的時代。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的改革,關鍵要看有沒有一大批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領導幹部。習近平總書記特別強調:「要引導幹部樹立與全面深化改革相適應的思想作風和擔當精神,既鼓勵創新、表揚先進,也允許試錯、寬容失敗,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媒體統計發現,廣東、北京、重慶等多個省份已出台針對幹部的「容錯機制」,在一定範圍內寬容失敗、允許試錯,給改革者吃下定心丸。
在全面深化改革進程中,一些探索不一定必然成功,「只許成功不許失敗」會挫傷一部分幹部的改革熱情,建立「容錯機制」極為必要。這是從制度層面為改革者撐腰。改革推進到今天,比認識更重要的是決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擔當。為改革者撐腰,讓他們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就要用好容錯機制,寬容探索性失誤。其中,最重要的是做到「三個區分」:要把幹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保護那些作風正派又敢作敢為、銳意進取的幹部,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幹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不過,我們也必須清醒認識到,為改革者撐腰,不是為假改革者撐腰;容錯機制允許試錯,卻不是亂作為的保護傘。相反,我們必須建立健全問責機制,讓這些人為自己的假改革、亂作為、不作為埋單。
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