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特區政府2018年9月24日刊憲,即日宣布「香港民族黨」為違法社團並禁止「香港民族黨」一切運作。本會(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對此表示全力支持。
月前,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表示,正考慮助理社團事務主任建議,就是否行使《社團條例》,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並依法給予申述期,但其召集人玩弄程序,不斷提出延期。其間更在外國記者會配合下,變本加厲宣揚「港獨」;這明顯枉顧香港繁榮,社會安寧,更是無視特區政府的存在和相關法例規定,是公然的挑釁行為。
「香港民族黨」是未經註冊的非法社團,自成立之日起一直有組織、有預謀地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特區現行有關法律,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公然觸碰「一國兩制」的底線。本會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照有關法律和法定程序作出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決定。
本會認為香港市民的確享有高度言論及結社自由,但並非無限制。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行使言論及結社自由的同時,必須受到保護國家安全或公眾秩序的法律所限制。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與結社自由、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完全無關,不應混為一談。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認為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是對國家、對香港,以及對所有市民根本利益的負責任做法。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基本法》清楚列明的,是毋庸置疑的事實。本會與廣大香港市民對港獨主張和一切分裂國家的行為零容忍,必須對試圖傳播港獨主張、妄圖破壞中國領土完整、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種種言論及行為予以強烈譴責,並依法取締,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