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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證「本民前」藍衣人

時間:2018-04-18 09:12:42來源:大公網

  圖:梁天琦由囚車押送上庭大公報記者麥潤田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旺角暴動起因是砵蘭街的群眾,受本土民主前線煽動及指令,不服從在場警員指示,拒絕解散更糾眾衝擊警方防線,繼而瘋狂地針對警員通宵施襲。其間,暴徒佔據旺角多處街道並四出縱火。

  控方表示,在2016年2月8日晚上砵蘭街一帶本來平靜,現場的無牌小販只在後巷擺賣,未有阻街。但九時左右,一批身穿「本民前」藍色上衣的人士出現,當中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與小販於後巷交談,之後藍衣人士將小販車推出砵蘭街行人路。在場食環署人員上前與小販交涉,即被藍衣人士為首的群眾粗暴對待,有食環署人員受傷報警求助。

  及後警員到場,食環署人員已撤走。群眾又指砵蘭街上有的士撞倒行人,湧出馬路包圍的士。另有一批警員收到交通意外報告前往現場,即被群眾以人牆阻撓走近的士。及後,黃台仰指令群眾讓路給的士離開,但仍佔據馬路,令砵蘭街不能通車。

  在場警員認為馬路被堵塞,呼籲群眾返回行人路,不過群眾無視警方要求。警方斷定在場群眾屬非法集會,遂以嚴肅方式作出正式警告,指令群眾解散。群眾卻搬出自製的盾牌與警方對峙。

  雙方對峙至2016年2月9日凌晨1時30分,警方正式清場。群眾化為暴徒湧至亞皆老街,再四散至西洋菜南街、山東街、奶路臣街及豉油街等地,以20至80人一組不斷飛擲地磚攻擊警員。事件直至九日早上八時才平息,衝突中已知約有90名警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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