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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琦供認旺暴衝防線襲警

時間:2018-04-18 09:12:41來源:大公網

  圖:梁天琦在散庭後,由囚車押走繼續還押 中通社

  梁天琦等人參與暴動案進入新階段,案中首被告梁天琦開始出庭自辯。他承認因「佔中」事件才會決定加入「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下稱本民前)。他拒認發起暴動,還形容事發當日的砵蘭街情況有如「嘉年華」。他承認當晚帶到旺角的盔甲是由「本民前」成員購買,在遇到「有人」使用暴力時保護自己,亦知道「本民前」曾有人購買盾牌,又指跟隨黃台仰用擴音器發出的指揮口令衝撞警方防線,更曾襲擊一名警員,當場被警方拘捕。/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被告梁天琦(26歲)在庭上再次說出自己背景,稱原在武漢出生,父親為港人。他在一歲時來港,並在港接受教育。他大概在16歲開始參加遊行活動,其父母不曾阻止,僅表示「槍打出頭鳥」,勸說他不要「走得太前」。

  隨後,梁天琦不時參與反對派的遊行示威,包括反高鐵、普選等政治活動。至2011年,梁天琦考入港大文學院,主修哲學,副修政治。他承認自己取得學位後,仍然熱衷於社會活動。

  受社民連影響投身政治

  梁天琦承認自己有參與「佔中」,成為加入「港獨」組織「本民前」的契機,不過梁天琦否認「本民前」由他創辦,稱是在「佔中」期間於「佔領區」內遇到舊中學同學李東昇。當時李東昇表示,和一名稱為黃台仰的人成立組織「本民前」,組織主要倡議「本土意識」。李東昇一直拉攏梁天琦加入,並安排梁天琦與黃台仰會面。

  至2015年3月,梁黃兩人正式會面。事後,梁天琦認為社會對「本土意識」認知不多,認為自己有能力向社會宣揚「本土意識」,因此在同年七月決定加入「本民前」,並與黃台仰共同成為「本民前」的發言人。

  梁天琦又稱,因見到激進反對派社民連以「沒有抗爭,哪有改變」的口號作號召,最後亦能進入立法會,因此他亦決定參與應屆的立法會選舉,並從中一試社會對「本土意識」是接受水平。

  梁天琦在庭上否認有計劃在2016年2月8日發起暴動。他辯稱,在2015年「本民前」已協助無牌小販。在事發當晚,有不足十人的「本民前」人員決定前往旺角,支援該處的無牌小販。他聲稱自己本來表示不會前往旺角,但身處旺角的成員不斷叫喚他出來,所以他前往現場。他解釋,過去農曆年本港市面都有無牌小販,認為已是「社會不成文的默契,讓基層市民找些外快」,更稱「大家可以開開心心篤魚蛋是香港的本土文化。」

  梁天琦在庭上無視已發生的事實,形容當時砵蘭街「氣氛輕鬆平靜」,市民光顧無牌小販,「在街上吃小食拍照,有如嘉年華一樣」,多次表示不曾目睹有食環署人員受襲。他反指,警方執意要驅散在場市民,因此激起在場市民反感。

  黃台仰叫「321去」

  不過梁天琦認同控方的新聞片段拍到的情況,他承認在事件演變成暴動一刻,他以「舉行選舉遊行」為由,要求「本民前」成員集合,並穿上「本民前」的藍色衛衣。其間群眾取來一批膠製盾牌。而黃台仰用擴音器大叫「3、2、1 去!」梁天琦就在群眾前線撞向警防線,他即中胡椒噴霧,又被警棍打至眼鏡破裂而倒地,他被同伴拉離前線稍作休息。

  及後,梁天琦隨群眾湧至亞皆老街,他承認曾在亞皆老街襲擊一名警員。他表示聽到警員開槍示警,但未有離開現場,反而喝止另一名警員拘捕暴徒,其間他被其他警方按在地上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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