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 恆管學院學生林華俊於去年11月2日,在中聯辦外反釋法遊行期間,在附近被警方發現其背囊藏有一把附有哨子的刀,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押後至下月19日裁決。
被告林華俊(19歲)今在庭上自辯稱,涉案的刀於事發兩周前已放在背囊內行山時使用,但一直未有從背囊內取出,否認用作暴力用途。他又指,自己政治中立,當日到場只為感受氣氛。
東區法院暫委裁判官林希維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