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DR前化驗師華壽恩指,集團曾三次申請血庫認證失敗/大公報記者梁康然攝
【大公報訊】記者梁康然報道:DR醫學美容事故誤殺案昨日再開審,控方傳召曾於涉案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研究中心(APSC)工作的醫務化驗師華壽恩作供,披露DR集團未能成功申請「美國血庫協會認證」(AABB),就已開始利用APSC實驗室製作客戶血製品。他指,集團曾在兩年間三次申請AABB失敗,原因之一是前期準備工作過於倉促,僅籌備四個月就提出申請。
控方證人華壽恩昨早出庭,他稱擁有本港註冊醫務化驗師資格。在入職DR集團前,曾為本地某臍帶血庫公司工作,其間曾與本案第二被告陳冠忠做過同事,因而認識對方。他表示曾協助為該血庫公司成功在港申請AABB。
要求每日向周向榮匯報進度
及至2011年12月,在陳冠忠介紹下,華壽恩在2012年1月轉工至APSC。當時APSC的負責人為首被告周向榮,周在見工時訂出兩大工作要求:一個是需在「合理時間」為APSC申請AABB;二是以華壽恩個人名義成立一家符合本港《輔導醫療業條例》的醫務化驗所。
華壽恩續稱,正式入職DR集團旗下後,主要工作是籌備申請AABB。DR集團管理層對在申請AABB極為重視,要求他每天都向周向榮、總經理朱美沁匯報申請進度,另需要不定期與管理層開會。至2012年5月,APSC首次提出AABB申請,但失敗。及後再多兩次申請都失敗。在三次申請AABB期間,APSC已經開始為客戶製作血製品。
華壽恩表示,APSC設備「精巧先進」,工作環境亦良好,在硬件上可達AABB水平。不過申請AABB最困難是在文件、實驗室管理、架構上達標。例如,AABB對實驗室的負責人,操作主管等管理架構有嚴格要求;實驗室運作時的數據紀錄及文件格式都有複雜規範。
他稱,申請失敗主因是準備工作不足,加上AABB要求申請者需符合當地法例,而本港在處理臍帶血、使用臍帶血等相關法例不清晰,亦增加申請失敗機會。
在2012年7月,APSC原定準備再申請AABB,不過在同年10月出現本案致命事故,集團再無心申請AABB。華壽恩就在2013年4月離職。華壽恩作供未完,今日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