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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繭」掃蕩Uber拘22司機

時間:2017-05-24 03:15:05來源:大公網

  圖:警方進行代號「破繭」行動,拘捕22名Uber司機及扣查多架涉案車輛 大公報記者周慶邦攝

  警方展開歷來對Uber的最大規模掃蕩。警方採取代號「破繭」的行動,全港放蛇蒐證後,上門拘捕22名Uber男女司機,並扣查多輛車,被捕者正職包括設計師和廚師等,有人報稱僅成為Uber司機數天。警方強調,任何司機載客取酬,須獲運輸署批出的汽車出租許可證,以及購買有效的保險單,手機程式營運者有責任確保出租車輛具有許可證。Uber對警方行動感失望,並稱會全力支持被拘捕的司機,包括法律支援。

大公報記者 周慶邦

  正職包括設計師廚師等

  被捕的22名Uber(優步)司機,包括21男一女,年齡介乎21至59歲,涉嫌「非法駕駛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和「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被扣查。據了解,被捕司機全報稱只是兼職,各人正職包括有設計師、廚師、職業司機等,他們登記成為Uber司機的時間由數天至兩年不等,被捕時涉嫌收取報酬50至150元。

  警方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總督察劉達輝表示,本月初開始警方多次派員喬裝乘客,透過Uber(優步)手機召車應用程式,「放蛇」租車蒐證,及至昨日認為時機成熟,九龍西、九龍東及新界南警區的多名人員,採取代號「破繭」行動,掩至多個目標地點登門拉人,至昨晚共拘捕22名男女,及拘查多輛涉嫌車。

  協助教唆需負法律責任

  調查顯示,被捕司機先在Uber網上平台為其車輛登記,再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接受乘客的電召服務,而乘客會用預先以手機應用程式登記的信用卡繳付車資,初步相信被捕司機未有向運輸署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而載客取酬,涉及車輛亦懷疑並無有效第三者保險承保車輛作載客取酬用途,被捕者需在五日內提供有效保險單及其他文件,以證明車輛可作出租用途。

  劉達輝強調,手機應用程式的營運者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機構,需尊重香港法律及乘客安全,並且必須確保有關出租車輛領有出租汽車許可證,並將證件展示在當眼位置,以符合本港法例的要求。市民使用手機應用程式電召車輛時,可留意車輛有否展示「出租汽車許可證」,任何人如協助或教唆他人干犯上述罪行,亦可能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Uber:全力支援被捕司機

  香港Uber稱,對警方行動感到非常失望,會全力支持被捕的22位司機夥伴及其家人,並向受影響司機提供包括法律支援的一切協助。Uber指,在港備有滿足《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及相關法例要求的汽車共乘保險,該保單涵蓋全港所有汽車共乘車程,保障由乘客上車開始至下車為止,每宗涉及乘客或第三者身體受傷或死亡事故,最高賠償額為一億港元,與香港法例對投保額要求相同。該公司稱,汽車共乘不應是罪行,香港作為國際城市,勇於擁抱全球經濟發展機遇及新技術,但現行交通條例未能趕上這個創新科技。

  有消息指,昨日開工的Uber司機銳減,突然「求過於供」,反而導致Uber「坐地起價」。對於警方的行動,引起網上熱烈討論,有網民支持執法,亦有網民認為是的士服務太差,才轉搭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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