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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絕不會信任反對派「代言人」

時間:2017-02-24 03:15:10來源:大公網

  行政長官選舉既是一次民意的檢驗,更是一場能否贏得中央信任的考核。參選人不僅要拿到足夠的提名票,更要得到中央的信任。然而最近發生的事令人愈來愈看得明白,有的參選人為求得到一張「入閘券」,竟不惜與反對派作政治交易,不僅答應各種無理苛刻要求,諸如取消人大8.31決定重啟政改等等,甚至在一些維護「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原則性問題上,都採取左搖右擺的態度。顯而易見,這絕不可能是合適的特首人選。必須指出,中央考察候選人不僅僅是要看其往績,更要看在關鍵時刻在原則問題上的立場。一個大部分提名票都來自反對派陣營的參選人,一個甘當反對派代言人並且缺乏堅定落實「一國兩制」信念的參選人,又豈能得到中央信任?

  特首選舉提名期即將在下周三結束,預計有意參選者會在下周初陸續提交提名表格。根據基本法規定,要成為正式的候選人,只需一百五十張選委提名票便能「入閘」。當然,這只是最低的標準,要得到大多數選委的支持,參選人更需用政綱去證明自身的立場與能力,以及能否得到中央信任。但在此方面,有的參選人的表現實際上是在反證自己是站在中央的對立面。

  有的參選人及其支持者過去不斷散發一些言論,聲稱得到中央支持,理由有兩個,一是長期擔任特區政府問責官員,二是中央至今沒有反對其參選。這顯然是嚴重錯誤的。首先,是否擔任過政府官員與中央信任並無直接關係,而擔任普通問責官員與擔任行政長官又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更何況,在是否支持其參選問題上,近月來各方面表態已經有了十分清楚的答案,這不是故意裝傻所能迴避得到的。

  為什麼有的人得不到支持與信任?因為中央對參選人的考察並非只着眼於過去的往績,更重要的還在於在一些關鍵問題上的原則與立場。然而,過去數月來,公眾看到有的參選人不斷改變立場,一退再退、一變再變,在一些核心問題不斷迎合反對派。例如,一開始在參選記者會上聲稱「8.31是外來的,不是香港本地的」,歪曲貶低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憲制地位;在政綱中只強調將重啟政改,但從不提會按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當遭到批評後匆忙解釋稱,政改以8.31框架為基礎,但其後在與反對派會面時再稱「諮詢可以超出8.31決定」;上周接受訪問時又稱「相信中央不排除會提出8.31以外的方案或建議」。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以保障國家安全問題上,亦是多次模糊立場。

  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政制發展,以及二十三條立法,這些都是根本的原則性問題,如果連這些原則都能隨意更改,那麼市民或許要問,還有什麼原則是不能改的?這正正是市民、選委乃至中央政府最為憂慮的。一個沒有清晰原則立場的參選人,是不可能得到信任與尊重。

  此位參選人有如此善變立場,並不是政治上不夠成熟,恰恰相反,他是在利用機會去與反對派作政治交易,用自己的政治立場去換取「入閘門票」。因此與其說是一位建制派的參選人,不如說是與反對派立場更為相近的「政治利益代言人」,堪稱反對派的「替身」。

  從昨日傳媒報道所見,他自稱是建制派,但實際上所得到的建制派選委提名只有不足三十張,當中還有一大部分是商界巨賈的勢力範圍,代表性極其有限。而佔提名票絕大多數的是反對派,兩者比例幾近九比一。

  一個基本的常識是,手握三百多張選委提名票的反對派,完全可以自行推行參選人,為什麼此次罕有地放棄,轉而支持所謂的建制派?如果不是藏有巨大的政治利益,反對派會如此愚蠢?

  正如外界所分析的,兩者是在進行一場所謂的「造王」的政治交易。

  然而,從最起碼的政治常識而言,如果一位候選人百分之八、九十的提名都來自於反對派,而所主張強調的政綱又與反對派站在同一陣線、與中央處於對立面,又如何能得到中央的信任、如何說服中央放手讓其管治香港特區?有些意見認為,即便這樣的人當選,中央也不會任命,這並非沒有道理。

  選舉新一屆行政長官,並非簡單的特區內部選舉,而是牽涉「一國兩制」以及基本法所規定的原則能否得到正確有效的貫徹落實,關係到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與七百萬市民的根本福祉,絕不能等閒視之。作為合格的行政長官人選,必須符合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市民擁護這四大要求,立場必須堅定清晰明確,絕不能抵觸中央對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實際上這是非常淺顯的道理。但有的人明知如此仍然故意扮糊塗,配合反對派意圖繼續誤導社會,但市民與選委又豈會如此輕易上當!反對派的「代言人」絕不可能當選,沒有任何妥協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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