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內媒昨日報道,茅台日前通報處罰了24家經銷商單位,因其存在日常管理不到位,基礎管理差等原因。
據國酒茅台(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的通報,北京利豐順澤商貿、北京德龍寶真國際酒業、河南景融國際貿易、鄭州永順酒業、河南京糖實業等共計19家經銷商單位,存在未嚴格按「7S」標準開展日常管理,客戶檔案等基礎資料未完善的行為。
此外,珠海市吉喆貿易不執行公司提貨管理規定,存在損害合同約定的經銷商業模式和經銷秩序行為;廣東鴻騰貿易、四川興利酒業等四家經銷單位存在基礎管理差,茅台酒進銷存數據不符,售出茅台酒物流碼登記不完整,大單銷售未及時報備或未積極配合省區日常管理工作。
針對北京利豐順澤商貿等19家存在未嚴格按「7S」標準開展日常管理,茅台方面給予通報批評,黃牌警告,取消2018年度評先評優資格的處分。對廣東鴻騰貿易、四川興利酒業、駐馬店市飛天商貿、駐馬店市華通源供應鏈管理共四家違約單位處以通報批評;黃牌警告,暫停茅台酒業務辦理;扣減10%履約保證金;扣減2018年度合同5%供應量;星級評定下調一級的處分。
茅台並要求上述公司自通報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並向省區提交書面整改材料,如未按期完成整改或再次發現違約行為,將加重追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