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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女童兇殺案 兇手判囚終身

時間:2017-05-13 03:15:56來源:大公網

  圖:士林地院12日上午宣判,判決兇嫌王景玉無期徒刑/網絡圖片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2016年台北內湖女童遭殺害案,檢方依殺人罪將被告王景玉起訴,建議請求判處死刑。法院12日判決結果出爐,一審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理由王患思覺失調症,對精神病患不判處死刑。

  綜合台媒報道,2016年3月28日,王景玉在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持菜刀朝4歲劉姓女童頸部猛砍23刀,導致女童當場死亡。士林地檢署2016年5月偵結此案,認為根據醫師出具的精神鑑定報告,王景玉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為,因此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等罪嫌起訴王景玉,建議請求判處死刑。

  士林地方法院當天作一審宣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王景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法院說明判決理由,王景玉罪證明確,但王患思覺失調症,對精神病患不判處死刑。

  據台媒報道,王曾在開庭審理間2度下跪道歉,王嫌父親要他道歉,跟家屬說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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