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選舉主任日前決定,主張「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其參選立法會議員的提名無效。在當前「港獨」勢力猖獗的背景下,將「港獨」拒於立法會大門之外,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政治底線。選舉主任的此一決定是必然、必須且必要的。
「港獨」沒有參選資格
所謂「必然」,裁定結果乃依法作出,法理使然。按照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無可辯駁的基本法律責任。而基本法第一條已開宗明義地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及第一百五十九條第四項: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牴觸。
這些都明確指出,香港是中國固有的一部分。「港獨」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背道而馳。鼓吹或推動「港獨」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亦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梁天琦多次公開宣揚其「港獨」主張,根本不具備參選立法會的資格。
所謂「必須」,乃指在「港獨」這個大是大非問題上,沒有模棱兩可,沒有閃爍其詞,必須清晰明確,亮出底線。立法會是香港政制的一部分,立法會選舉的目的在於為香港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提供政治保障,立法會議員堅持「一國兩制」是基本前提,也是根本原則,更是「立根固本」、不容逾越的底線。
重返理性討論的正軌
這也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早前出席公開活動的致辭中所提到的,要「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有機統一起來,把維護中央的權力和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統一起來,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機統一起來,大家都必須遵守一些政治底線和法律底線」。梁天琦在選舉主任決定其參選資格無效後,立即表示支持「港獨」者受到迫害,更聲言要以「革命」來應對,其妄圖蒙混過關的欺瞞行徑暴露無遺。
選舉主任的決定,將「港獨」分子拒之門外,亦是維護和實現立法會職能的「必要」之舉。惟有如此,才能確保選舉依法順利進行,進而發揮立法會在社會建設中應有的作用。香港陷入發展困局,內耗嚴重的狀況已持續一段時間,其中又以立法會「拉布」,導致議案無法通過的情況最為嚴重。各種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發展的動議,都受到阻延或根本無法提出。
據統計,這一屆立法會四年內舉行的一百四十三次會議中,點算人數共一千四百七十八次,消耗超過二百二十個小時,造成流會十八次。其中本年度點算人數的次數更破紀錄有五百九十六次,造成流會達十一次,也是歷史最高。減少無謂爭拗和「拉布」,少些破壞性,多些建設性,讓立法會和香港社會都能重返理性討論的正軌,是香港擺脫停滯不前的困境,重新步入發展的唯一途徑。而要確保立法會的有效運作,為七百萬市民謀取和創造福祉,選出合資格、能擔大任的議員是首要條件。從這個角度來講,選舉主任的決定,不僅是依法作出的合理決定,更是代表了所有真心愛港的市民心聲,向「港獨」說不。
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