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選管會否決主張「港獨」的參選人提名,引起爭議。其實限制參選權,在全球各國國家元首選舉、國會選舉及地方選舉均有不同規定,禁止獨立分離分子是應有之義,也是理所當然,至於具體選舉準則及如何落實執行選舉規定,可謂各處鄉村各處例。
把限制參選資格說成「人治」「政治打壓」「政治審查」「言論審查」「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等,是言過其實。政治一日都太長,變幻原是永恆,天曉得昨天「港獨」分子經過今天的經歷,明天或可以成為最忠實的效忠者,誰能決定別人的政治取態?今天說得真心誠意,明天一樣可以悔不當初。
被禁足選戰的六名「港獨」參選人,五人連成一線,號稱於今日舉行聲討大會。但所謂匯流為「獨派」,卻明顯比今年二月新東補選時的聲勢更不如,最明顯是由於「本民前」寧願與青年新政組成聯盟,於新界東直選換人出選,也不願襄助「熱普城」競選。肥水不流外人田,九月選戰當前,怎可能不分彼此,重現今年二月補選的聯盟?陣前無父子,戰時無兄弟,傳統「泛民」各政黨一樣是各自為政,同仇敵愾的場面只是選舉的權宜之計,怎會是真心誠意?
「泛民」法律界選委發聲並不為奇,他們為禁足參選人抱不平,指摘選舉制度不公平。反而是部分傳媒為被禁參選人助拳,指摘選管會由綠燈變紅燈,今年二月及今次兩套準則,才令人混亂了身份。
客觀地看,每場選舉都是獨立事件、獨立處理,絕不能等量齊觀,選管會對每次選舉規定都不斷更新,怎可能以昨日否定今日?但選管會也不是省油的燈,選管會主席馮驊於7月26日面見兩批「泛民」政黨時,已公開解釋,區選會及新界東補選後感到「港獨」主張的人參選,不得不亡羊補牢。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是以行政措施,要求參選人主動澄清對《基本法》第1、12及159條(4)的立場。
事實證明,選管會今次「補鑊英雄」,成功處理了事先張揚、擺明車馬的「港獨」分子參選,利用「確認書」,請君入甕,其實一切看參選人的回覆及應對。結果有人快樂有人愁,政治正是看你如何接招,自圓其說,過海便是神仙。結果是有人不虞有詐,進退失據。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一直不露面,直至選管會公布確認候選人名單後才出台,主動還擊外間的法律觀點。可以預計,整場選戰建制派與「泛民」之間就禁止「港獨」參選問題,只會炮聲隆隆,成為九月選戰的新焦點。原先「泛民」打出的「倒梁」、反對連任的選舉議題,只會變得模糊及次要,「反梁」的旗幟亦成為濕水炮仗。 資深傳媒人